宿遷一男子火車站安檢時“檢”到一發子彈被民警攔下

宿遷網訊 (通訊員 楊雨琪 記者 裴凌曼) 4月17日13時30分,洋河站派出所民警曹興旺在車站執勤過程中,接到安檢員報告稱一男性旅客斜挎包內裝有一發子彈,隨即民警將該名男子口頭傳喚至派出所警務室。

經查,該男子姓李,44歲,家住宿城區。李某在南京市建鄴區一工地上打工,去年一次偶然的機會,在工棚內打掃衛生時撿到一發步槍子彈,子彈長8.2釐米,李某隨手就放到斜挎包內,但斜挎包好久沒用就把子彈的事給忘記了,沒想到坐火車過安檢的時候被檢查出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李某涉嫌非法攜帶彈藥,民警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並對其攜帶的子彈依法予以收繳。

警方提醒廣大旅客,子彈屬於管制品,雖然沒有擊發,但如果有硬物不慎碰到子彈底部的底火,或者被火烤,都有可能引爆,十分危險。生活中如果意外撿到槍支彈藥,一定要及時上交當地警方,以免造成事端,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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