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收房當天發現5米長裂縫 開發商稱“賠償不得行”

收房的當天,雙流格林城業主程先生就發現屋頂出現了5米左右長的貫穿性裂縫:樓上倒水,一會樓下就會浸溼。與他一牆之隔的鄰居家,也出現了同樣的問題,裂縫還要更長一些。

“可能是澆築樓板時養護不到位。”開發商表示會負責維修,並且會有書面承諾:若再出問題,“損失我們負責。”不過對於業主們的賠償訴求,開發商表示“不得行”。

遭遇:收房當天發現,屋頂有貫穿性裂縫

去年底,程先生在雙流區格林城小區花了140多萬元購買了一套房,小區開發商是成都睿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按照通知,今年4月13日他去收房。

13日上午,裝修公司的人和他一起去收房,“裝修公司的人沒看出什麼問題。”下午他找了一名專門的驗房師,在5點左右又去到了剛剛收的毛坯房裡。“他發現了那道裂縫,幾乎橫穿客廳,長約5米。”

第二天早上,程先生通過物業打開了樓上的門,“看到地面有一道相同紋路的裂縫。”他沿著裂縫倒了幾盆水,幾分鐘後,他下樓回到自家屋裡,“看到屋頂裂縫處浸溼了,說明應該是貫穿的。”

15日,有自稱開發商負責建設維修的人聯繫了程先生。“說是小問題,準備用膠、碳纖維布處理。”之後一天,程先生在房子裡見到了開發商方面的人,現場擺放了幾桶裂縫封縫膠和碳纖維布,沿著裂縫的走向,屋頂的膩子也被刮開;在樓上,地面沿裂縫也挖開了寬約10釐米的槽。“他們說,一週之內給我處理完。”對方還提出,修好以後可以出具一份承諾書,“承諾以後如果再出現問題造成了損失,由他們承擔。”

18日,程先生引著記者再次進入他的房子。屋頂已經覆蓋上了黑色的碳纖維布,樓上的凹槽內也粘上了碳纖維布。在程先生看來,是對方提供給自己的商品房有質量問題。他也擔心:未來在裝修、使用中會不會再開裂?“我覺得應當給我進行賠償。”

也是因為裂縫的事,程先生的隔壁鄰居楊先生至今沒有收房。順著楊先生的指向,記者注意到,幾乎是在同樣的位置,楊先生家屋頂也有一道裂縫,蜿蜒穿過整個客廳,比程先生家的還要長一些。在楊先生家樓上地面,記者注意到一道相同走向的裂縫。他也往裂縫上倒了水,很快記者注意到,裂縫上多處開始冒泡;再回到樓下,靠近陽臺處的裂縫處已經露出溼的痕跡。在與物管工作人員的交流中,記者得知小區裡還有多戶曾存在相同的問題。

開發商:會維修並承諾負責

記者聯繫上此前與程先生聯繫的開發商方面負責建設維修的人員。他判斷,裂縫可能是澆築樓板時養護不到位引起,“熱脹冷縮引起了裂縫。”他也確認了承諾書的說法,“以後如果真的出現問題了,也是我們的問題,損失我們負責。”

“我們只負責維修。賠償不得行。”晚些時候,另一位開發商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於業主賠償的訴求,他表示,只有業主找公司協商。

質監站:屬常見質量瑕疵

雙流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相關負責人向記者確認,格林城小區是通過了交房驗收的。他直言,混凝土現澆板開裂,算是一個比較常見的質量瑕疵。

對於程先生家的情況,他表示,因為客廳現澆板中間埋了一根PVC管,用於走強電線,“有可能是管子保護層偏薄造成的。”不過他表示,混凝土現澆板開裂的原因很多,具體原因也不好說。他也建議,如果業主不放心,也可以申請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

律師:屬保修範圍 若影響使用則須賠償

四川及第律師事務所律師邢連超表示,房屋交房之後會有保修期,一些小的工程質量問題屬於保修範圍,一般由開發商免費保修,不存在賠償問題。不過他補充,如果在維修的過程中涉及到裝修被破壞,應當賠償業主的裝修損失和不能入住的損失,“如果是清水房,並且很快能修好的話,一般不賠償。”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佔也認為,如果經過鑑定主體結構沒有問題,地面屋頂裂縫應當屬於質量問題,是後期維修的範疇。“如果開發商在合理期限內修好,沒有影響到裝修進場、業主使用,則不用賠償。”

北京市君澤君(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表示,質量瑕疵系由施工造成,開發商應當承擔維修義務。而如果由於房屋本身質量問題導致業主延遲裝修等,給業主造成了損失,業主是由權利要求開發商予以賠償的。(據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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