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乱讲朋友“义气” 帮助运输毒品获刑9年

红网时刻4月22日讯(零陵站记者 单建华 通讯员 何海洋)日前,零陵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因帮助他人运输毒品而获刑的案件。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7年3月31日凌晨2时许,周某、秦某二人接到朋友唐某的求助电话。“你们开车来泉南高速往广西高速方向开,看看有没有警察,然后赶紧告诉我。”出于朋友义气,周某、秦某驾车按唐某指定路线速沿途查看,在确定没有警察后,便电话告知了唐某。4月13日,秦某、周某再次接到了唐某的电话,唐某要其二人继续按上次路线沿途探路。此次秦某未能前往,但同意借车给周某使用。周某拿到秦某车后纠集朋友李某再次前行沿途查看。在经过某收费站时,周某、李某二人发觉有点不大对劲。“你在搞什么鬼?好像有便衣警察。”周某在电话中跟唐某说道。“知道了。”唐某简单地回复了周某后便挂断了电话。

此后,唐某的电话便一直无人接听。周某预感唐某可能出事了,赶紧打电话给秦某。然而秦某也无法联系上唐某。此时,周某更加深信,唐某肯定出事了。慌张的秦某决定换一个收费路口下高速回家,并与李某商讨发送一条催债短信至唐某手机,虚构向唐某催债的事实,意图蒙骗公安机关。但是,就在周某、李某将车停在秦某家楼下时,就被等候多时的办案刑警成功抓获。

经查明,2017年4月13日晚上10时,唐某携带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800余克驾车从泉南高速返回冷水滩。为躲避公安缉查,唐某电话联系周某等人,要其沿途探路。在被告知其有警察缉查时,唐某便将携带的毒品藏匿在高速公路沿途的草丛中。公安机关在缉查时,发觉唐某驾驶的车内有毒品遗留痕迹,后经沿途勘查,公安机关成功查获唐某藏匿的毒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明知他人运输毒品,仍应他人要求帮忙沿途探看缉毒情况,为他人运输毒品提供便利,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综合考虑相关情节,作出上述判决。(唐某、秦某、李某已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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