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惹禍 宿遷一男子把自己交給了警察

宿遷網訊 (通訊員 陳宇 張剛 記者 王國康)晚上飲酒,第二天早上再開車也算酒駕嗎?近日,泗陽一男子早上開車發生交通事故,無奈之下,他接受了報警處理,結果被查出酒駕。

4月16日7點49分,泗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接到110指揮中心下達處警指令,在泗陽縣王集鎮王集中學東邊南寧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兩輛小轎車相撞,事故未造成人員受傷。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只見兩輛牌照分別為蘇N2AXXX和蘇HY5XXX小轎車正停在路口,根據判斷,兩車發生了追尾。

就在執勤民警對該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時,聞見蘇HY5XXX駕駛員張某身上有一股濃烈的酒味,民警當即對張某進行了酒精檢測。經檢測,張某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7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原來張某從前一天晚上6點開始,與朋友在城區一家飯店一起喝酒至深夜11點。期間,張某喝了四兩白酒和一瓶啤酒,飯局結束後,張某打車回了家。第二天早上起床後,張某想著都過了一夜了,應該沒有多大事情了,便開車準備上班。沒想到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本來張某打算和對方駕駛員胡某私了,但是胡某聞到張某身上有酒氣,便叫來了自己的丈夫。胡某的丈夫到達現場後,堅持要張某賠償一輛新車,最後張某覺得對方要價太高,雙方沒有談妥,張某無奈接受了報警處理。

因張某酒後駕車,保險公司並不賠償張某車輛維修費用,不僅如此,張某還要自行承擔胡某車輛的維修費用,同時,由於張某酒後駕車,等待他的還有法律的嚴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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