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非专业人士问题,刘强东在美国强奸案,原告能否在国内继续起诉刘的犯罪行为?

礼德东


是不是强奸罪,主要看证据,在美国看证据,在中国更看证据,如果没有证据不可能起诉,美国没起诉就证明没有证据,所以在中国也不可能起诉的。

最新的证据,女事主与刘强东到公寓的视频曝光,别的不说,我是一点都看不出来女事主被人灌醉的样子。那些说女的喝多的人可以闭嘴了。

再看女事主的起诉状,这个起诉状明显是对人去的,以抹黑为主要目的,因为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是不是强奸,为啥那么多次能逃走的机会而不逃走?因为根本就没想走。刘强东曾在房间里洗澡,而女士没有选择离开,而是等待。

我相信这段视频也是美国检方没有起诉的主要证据。是不是仙人跳,我看不出来,但是顺奸没啥可说的。所以描述什么体外射精,就能自圆其说了。


韩东言


【抵制村痞流氓刘强东,抵制京东龌蹉水军!】@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大学生派 @父母世界 @父母堂

要是我是女孩她爹,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爹的同学,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妈,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妈的校友,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舅舅,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阿姨,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叔叔,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邻居,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同学,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校友,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同城,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一样的女孩,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21岁同龄,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要是我是女孩她妹妹,我也与村痞刘强东不共戴天!


正义不会任由谣棍裹挟


基本不可能。

犯罪有与时间和空间相连的两个概念。与时间相连的是追诉期。与空间相连的是属地。我国刑法中的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根据现有资料,刘在美国没有强奸案,前次涉嫌经有权部门澄清,正式排除。目前有消息说涉事女主提出5万$起点的民事诉讼。另有录像资料似乎证明刘中了“仙人跳”😃如果证实是真,则女子就涉嫌诈骗了。


有一类刑事罪其实不受追诉期与属地限制,这类罪侵犯的主体是国家,危及国家安全罪,只要是国家公民,不管在哪里犯下罪行都会受到以国家名义对之进行的惩罚。去年英俄间谍案尽管是英国人栽赃,也是从反面正告犯叛国罪的后果。

属地原则的基础是国家主权原则。

根据国际法一般原则,国家享有属地优越权,在一国境内,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犯了罪,该国均有刑事管辖权,并对罪行适用本国刑法进行追诉,即使另一国同时具有行使管辖权的根据,如果它行使管辖权的权力是与具有属地管辖权的国家的权力相冲突,那么,该国行使管辖的权力亦应受到限制。按照这个,假如国人真在美国犯有强奸罪,也是在美接受审判,至于判后是否引渡回国,继续执行坐监,根据两国间有无引渡协议看情况。


布衣吴新建


手机输入,简单回答。

明尼苏达大学的那位女生,完全可以向中国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中国司法机关追求刘强东的刑事责任。

刘强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管辖权的规定,刘强东即使在境外犯罪,只要刘强东触犯了当地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司法机关就有权追究刘强东的刑事责任,这叫管辖上的属人原则。

明尼苏达大学的那位女生,也是中国国籍,即使其在境外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保护,无论哪个国家的人对其实施犯罪行为,中国司法机关都有权追究,这叫管辖上的保护原则。

虽然美国检察机关对刘强东没有提起刑事诉讼,但是中国司法机关对于美国检察机关的决定并不当然承认,中国是主权国家,中国的司法权不受美国刑事法律制约。

综上所述,明尼苏达大学的那位女生完全可以在中国追究刘强东的刑事责任,如果罪名成立,刘强东将会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浭水之子


中国有管辖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中国公安机关之所以没有追究强哥的形刑事责任,并不是因为强哥有钱,或中国公安机关懈怠,主要是因为“犯罪现场”在美国,“犯罪证据”也在美国检察官手里。中国司法机关没有国际公法依据要求美方提供。

中国公安机关立案,一是需要被害人报案,或者公安机关手里已经掌握了证据。对于中国公民境外违法犯罪,其他人当然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但是,举报人如果手里没有足够证据,公安机关也不会立案。

那位“受害人”要到中国境内报案,也需要提供证据。

强哥出轨肯定不对,我们不必在旁边算葡萄心理。连当年伊甸园中的亚当都未经受住诱惑,何况你我凡人。

关于案情,大家可以去全面了解一下美国检察官公布的案情:1、那个女孩并没有酒醉,而是自愿的上了刘强东的车。2、女孩儿的住处地址应是女孩主动提供给强哥的。3、根据后来警方获得的楼道中的监视器中的影像,二人进入女孩房间之前,并无任何冲突迹象,甚至是可以说是很友好(关于这个情节,也可能我记错了)。4、在当晚警方到达女孩屋内时,女孩并没向警方指控强哥,而是说是误会。5、在刘强东进入浴室洗澡时,女孩完全可以跑开或报警。

如果以上几点是真实的话,我估计女孩对强哥提起的民事诉讼也很难胜诉,只是会影响京东的股价罢了。影响京东的股价,可能这就是有些人追求的结果。

我们虽然说女孩、女孩,但事实是这名女性是一位成年人。她同意已经喝了不少酒的强哥进入她的闺房,绝对不是因为强哥帅。


律师张晨阳


在中美贸易纠纷之际,在华为中兴被打压之际。这个女的,完全可以向刘强东要钱,但是她现在搞京东,而且美国的律师费是相当贵的,所以可以看出背后一定有财团和美国政府支持,怀疑背后有汉奸。刘强东可能中了仙人跳。男人都不要跟我玩高尚,5000年来只有一个男人坐怀不乱,那就是柳下惠。



潘龙江红尘情歌创作人


农民出来的再有钱也透着骨子里的穷!小家子气!和那吴秀波一个德行!一个送进去!一个让人告!看看人家刘銮雄那叫潇洒!一个高尔夫球一干万!二个给你二千万!你成吗?吓死你!女星排着队还没人骂!再看同样國內大少王思聪女人少吗?有人骂吗?玩得玩得起!几百亿大享还他妈的强奸?真丢死中国农民的脸了!你让人家做邓文迪!可你做得了默尔多吗?跟人家差的何止是四条街呀!人家负得起责任!你负得起吗?再有钱也改不了那个名字一刘强奸!我呸!我们下岗穷工人都看不起你!


手机用戶闲云野鹤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七、八、九条的规定,我国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具有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权,具体到刘強东“性侵案”,我国是具有管辖权的。但是如果依照我国法律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在美国已经接受刑事处罚,回国后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案美国司法部门不认为构成犯罪,当事人也没有向我国司法机关报案,所以我国司法机关也不宜立案。刘强东是民主党派人士,如果是中共党员,根据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至少应当给予开除党籍或者留党查看处分。


SirJanzen


国内不可能立案的。一没有办法去调查,美国人不会容忍中国主张这个管辖权的。二这里也会自觉的不去尝试争取这个管辖权的。不提出也就罢了,一旦提出来又挣不到就难看了,也没有可以依赖的后手。不会自取其辱的。

第三按照事件发生属地原则也应该由美国地方处理。

第四就算在这里立案了,也不会有其它的结果的,因为这里对于男女打野炮的限制更缺乏。连通奸罪都取消了的体系还会在意几声野炮的响动吗?

只要想状告强奸就更别提了,戴套都不是强奸了,你还把男人带回家,你这是在玩仙人跳啊!不搞你几年算轻的了。


l逍遥闲人l


从政中财经转发:

刘静瑶最大的愤怒是,我做了邓文迪,你却不想当默多克了。

刘强东最大的失败是,明明捧着奶茶不撒手,还要去喝威士忌,终于有了爆炸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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