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余杭区公办和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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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小学招生有哪些变化?怎么报名?赶紧看过来!为了方便家长,小余儿提取了重点信息,有需要的家长请仔细阅读!

最新!《余杭区公办和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发布

招生对象与类别

招生对象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

招生类别

1.公办小学

(1)第一类:户籍在学区内的儿童。

A表生:儿童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父(母)户籍、父(母)住房一致,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略)为依据;儿童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一致,以房产证为依据。

B表生:儿童户籍在学区内,但住房不属于上述类型。

(2)第二类: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具有我区户籍的儿童,其父(母)在学区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18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符合迁户条件的。

(3)第三类:持有我区签发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居住证登记信息为准,以下简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4)其他类:在余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居住在我区,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余杭区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余杭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余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余杭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地我区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等政策规定的儿童。

2.民办小学

民办小学应立足我区,招收我区户籍与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儿童为主。

具体招生安排

统一信息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区公办或民办小学就读的儿童,均须由其父母在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登记入学信息。

同步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父母登录入学管理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后,继续完成报名程序。每名儿童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择公办小学的,按系统提示,根据儿童实际在一、二、三、其他类中选择相应的类别;选择民办小学的,限填报一所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民办小学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公民办同步核验与面谈

6月22日-23日,报公办小学的第一类、第二类儿童根据反馈信息,按类别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核验;同一期间,报民办小学的儿童根据报名学校通知,按时到校参加面谈。

7月6日-7日,报公办小学的第三类、其他类儿童根据反馈信息,按类别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核验。

分阶段、按类别录取

1.第一阶段录取

(1)各中心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核验通过的第一类儿童进行分类排序,并做好录取、通知工作。

(2)民办小学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面谈情况自主录取报名该校的儿童,并做好通知工作。同时将录取名单和剩余名额报区教育局备案。在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名单及剩余招生计划后,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的儿童,其父母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入学管理系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中补报一所学校,继续参加该民办小学的招生。如被补报的民办小学录取,学校将补录取学生名单及时报区教育局备案。一旦被民办小学录取后,其余公民办学校不得再录取。

2.第二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自动进入公办小学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1)各中心学校对本辖区内第一阶段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的户籍儿童,根据“同类情况排序靠后”原则进行统筹安置,并及时做好录取、通知工作。

(2)各中心学校对本辖区符合第二类条件的儿童,以家庭取得房产证时间为依据,在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有空额的前提下安置;无空额的,由中心学校统筹安置。

3.第三阶段录取

(1)各中心学校做好报名第三类、其他类儿童的材料核验工作。其中,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第三类、其他类儿童同期接受核验。

(2)各中心学校负责对核验通过的其他类儿童进行分类排序。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类别的安置办法和辖区内教育资源实际情况,统筹学位,保障重点,确保不同类别的申请人子女就近(相对就近)入学。录取学校应及时做好通知工作。

(3)各中心学校负责,根据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和其父(母)房产情况,对辖区内符合第三类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排序,统筹安置。其中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遵循“同类情况排序靠后”原则进行排序安置。录取学校应及时做好通知工作;不符合条件的,各中心学校及时反馈随迁子女家长,尽早带孩子到户籍地申请就学。

余杭区公办和民办小学同步招生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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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完整的文件内容,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2019年余杭区公办和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余教〔2019〕66号,内附余杭区各镇街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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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19年余杭区秋季小学入学的情况,

小余儿也整理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起来看看吧~

一、小学一年级入学怎么报名?

答: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区公办或民办小学就读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5月5日-13日,登陆“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登记入学信息。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应继续在入学管理系统中完成报名。每名儿童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只能选择一类,其中选择民办小学的应填报一所学校。其中,选择公办小学的,按系统提示,根据儿童实际在一、二、三、其他类中选择相应的类别;选择民办小学的,限填报一所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二、在5月5日-13日期间,未在入学管理系统中完成报名或未报名民办小学,还有机会补报名民办小学吗?

答:

此类情况不能再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报名对象为在入学管理系统中完成民办小学网上报名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其他对象都不能再补报名民办小学。

三、家长不会上网或者不具备上网条件,怎么进行信息登记?

答:

家长可以请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所在地村委(社区)提供帮助,各中心学校将视辖区内实际情况提供帮助,具体见镇(街)相关公告。

四、未被所报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还有机会报名其他民办小学吗?

答:

在第一阶段录取中,各民办小学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面谈情况再报名该校的儿童中自主录取。该过程结束后,市教育局会统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名单和剩余招生计划。未被填报的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其父母可在6月27日10:00-28日11:00登陆入学管理系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中补报一所学校,继续参加该民办小学的招生。

五、民办小学招生结束后,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需要另外报名公办小学吗?

答: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儿童将自动转入公办小学第二阶段招生程序,不需要家长另行报名。未参加民办小学面谈的,视作未录取,同步转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余杭区户籍适龄儿童,转入户籍地,由中心学校排序安置。

六、报名民办小学被录取后能放弃吗?

答:

不能。是否报名民办小学完全由儿童父母自主决定,民办小学不得录取未报名的儿童。父母在给孩子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家庭自身情况和学校办学情况等各种因素,慎重决定是否报名就读民办小学,一旦被所报民办小学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其它公办和民办小学不得录取。

七、公办小学对报名民办小学且未被录取的儿童在录取排序上如何处理?

答:

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同类别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之后。

八、前期区教育局发布了部分学校招生的红色预警,如果最终报名后,第一类人数还是超学校招生计划数,那么如何分流?

答:

当第一批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A、B类别先后顺序及该类别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排序录取。未录取的分流安置到周边有空额的学校,同一教育集团的户籍生优先。

九、随着中心镇(街)户籍生人数不断增加,二类生安置空间不断压缩,那么入学怎么办?

答:

近年来中心镇街,特别是临平城区户籍生越来越多,较多学校(校区)出现了红色预警,部分二批生需分流安置到周边学校,请家长务必慎重选择。

十、小学一年级入学只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的余杭区有效居住证,那么当符合条件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怎么办?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8月31日前能够取得的怎么办?

答:

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在5月5日-13日,到入学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报名,各中心学校应根据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结合购房入住等因素进行排序,按照“两个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也须在5月5日-13日进入入学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报名。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及时到中心学校补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中心学校安排入学。

十一、孩子未到入学年龄,可不可以申请报名入学一年级?

答: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九条规定,今年报名小学一年级的新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如果孩子没到入学年龄,不得申请报名。

十二、不符合在余杭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就学怎么办?

答:

不符合在余杭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各镇街中心学校与区教育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电话,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余杭区各镇街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咨询受理日期:4月23日起(工作日)

咨询受理时间:8:3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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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支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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