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十幾年男方私下把婚前房產和證件寫給他的兒子,男方死後,女方有繼承權嗎請問?

用戶2409766981701


這裡涉及夫妻共同財產以及遺產繼承問題。

根據問題所述情況,該房產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既然是婚前財產,則屬於個人財產。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財產所有權人,有權對自己的房產作出處分,不需要徵求他人意見。既然不需要徵求你的意見,那自然不存在私下處分問題。男方將婚前房產給他的兒子,這個不違反法律規定。

另外一個是繼承問題。當然,男子將房產處分給子女的形式並未說明,可能在去世前便已經過戶,也可能是通過遺囑形式說明房產給兒子。不過,因為男方已經將該房產處分給其兒子,所以男方過世,即便是作為法定繼承人的配偶也沒有權利繼承其財產。

因為你是二婚,與男方的兒子屬於繼子與繼母的法律關係。根據《婚姻法》規定,只有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與繼父母才適用生父母與生子女之間的規定,互相享有繼承權。所以,若你與繼子形成撫養關係,則可以繼承繼子的財產,繼子日後也可以繼承你的遺產。若是沒有,則不存在互相繼承問題。


葉律師


女方沒有繼承權。男人的婚前財產,他可以處置。為啥私下處置,就怕你不滿意,目前還離不開你。生活十幾年了,多多少少也得有點感情了。雖然女方不能全部繼承房產,但是多少有女方的份,女方心裡也能舒服點。於情於理都說的過去。我認識一位大姐,她父親娶了老伴,她父親走後,大姐跟父親的後老伴說,房子可以叫她住到老,也可以回自己的兒女家,如果回自己的兒女那,給拿10萬塊錢,那是1997年。那時房子沒有這麼貴。後來他父親的後老伴回到她自己的兒女身邊。以後大姐逢年過節還去看看。覺得有一絲溫暖。現在的人,都怕房產落到別人手裡,後老伴就像賊,都防著。到頭來,啥也得不到。有點良心的房子能讓住到老,沒良心的馬上趕走。所以再婚的就不要圖太多。結婚時也許答應不錯,等過了十幾年,人家房產要轉移了,會感到失落的。現在基本就是婚前房產都是寫遺囑給自己孩子,或者生前贈與自己的孩子。有大病,各找各自兒女。既然人家把屬於自己的房子給孩子了,後老伴還繼承啥。


zyh10001


我是婚姻家事和私人財富管理律師,我來回答您這個問題。

您的提問非常精要,一句話把重點全部點明,關鍵詞是:二婚,男方婚前房產,他兒子,私下,繼承。

第一,男方和你結婚前擁有的房了,是他個人財產,他有權處理,無需經過你同意;

第二,至於私下處理,就是瞞著你處理,他去世後你才知道,這可以理解。他的這種做法,往好處想,是他不願意刺激你,讓你不舒服,往壞處想,他就是不想給你繼承權,不想他死後你和他兒子因為這套房子起糾紛!再往壞一點想,他可能還用這套房子吊著你的胃口,拴著你讓你好好和他過日子!

以上種種猜測,您可以自己審視一下你們之間的關係,對號入座。

第三,他的房子,他已經在生前過戶給他兒子,這套房子的產權已經不屬於他,所以不是他的遺產範圍,你不能再繼承;

第四,這套房子將來有可能是他兒子的遺產,如果你和他兒子形成了撫養關係,就是你們結婚時他兒子未成年,你對他兒子的遺產照樣有法定繼承權,不過,根據自然規律和人性特點,你繼承到他兒子遺產的可能性極小;

第五,作為一名婚姻家事和財富管理律師,我想說:再婚家庭容易發生財產糾紛,婚前婚後做好家庭財產管理,非常必要。說句不怕得罪你的話,如果你另有生活來源,有住房,這位父親的做法,不失為明智之舉。


潘衛霞律師


也許邀請,樓主說的是,二婚十幾年,男方私下把房產和證件寫給他的兒子,男方死後,女方能不能有繼承權的這個問題, 如果依照繼承法繼承,配偶是有遺產繼承權。如果依照財產擁有者指定繼承人繼承遺產,配偶就沒有繼承權。除非,指定繼承遺產者是屬於配偶,這才是合法的。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只要是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間內,任意一方的收入,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同時法律還認可,家庭財產是由婚前的個人財產和婚後的共同財產組成。個人的婚前財產不因為婚姻而改變它的歸屬確權的性質,永遠屬於個人擁有。

由於你也確認那是丈夫婚前的個人財產,依法他就有權將自己財產的擁有權轉移給任何人。他把個人的婚前財產無償贈送給他的兒子,是合法的贈送行為,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就,就受到法律的保護。

如果丈夫在生前把夫妻的共同財產也揹著你贈送給了兒子,合法的夫妻在經濟上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那丈夫的行為就屬於侵權行為,不合法了。哪怕丈夫死後,只要你有充分的證據,能夠證實這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也可以把死者以及他兒子告上法院,要求歸還你應得和繼承的財產。

就你提出的這個問題,已經確認是丈夫的婚前個人財產,哪怕丈夫在死前沒有把房產以及所有的證件改成兒子的名字,只要丈夫死前留有遺囑或者是做過公證,指定他的遺產由他兒子繼承的話,依法你也沒有遺產的繼承權。


老蔣閒言


依我之見:男方將本屬於自己的‘’二婚前‘’的房產贈予其兒子的行為是‘’於法有據‘’並不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權;男方死後,作為妻子的女方無權繼承該男方‘’婚前個人財產‘’。

一,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和《繼承法》的規定:本案例中的男方與現任二妻子婚後共同生活十多年,作為妻子的女方有權繼承男方與其‘’二婚以後‘’所獲得的財產,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一一如工資丶獎金丶生產經營所獲得收益丶繼承遺產丶贈予財產丶知識產權所得收入…。請特別注意:夫妻共同財產,是‘’結婚後‘’的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共同財產才是夫妻共同財產。

二,那麼,本案例中‘’男方將二婚前自己的房產和證書贈予其兒子‘’是否侵犯了本案例中作為男方的妻子的夫妻共同財產權呢?

依我之見:A,如果是男方在‘’死亡前‘’以遺囑,或者生前已經親筆書寫並親自在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贈予其子的過戶手續的話,根據我國《繼承法》之規定:公民有權自主獨立處分屬於自己‘’二婚結婚前‘’的個人財產,並不損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

B,如果該男方二婚前的該個人房產在男方死亡前並未留下任何‘’遺囑‘’和處理,那麼,男方死亡後該房產依我國《繼承法》之規定就自然成為男方遺產,並依法只能按‘’法定繼承‘’來處理。而根據《繼承法》關於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規定‘’夫妻、兒女‘’自然就成為合法的繼承人,本案例中男方的兒子和男方二婚後的本案例妻子均有權對該男方個人財產平等的繼承權。此時此情,兒子繼承的是父親的個人財產,而女方則是妻子的身份繼承的是丈夫的個人財產,而不是以妻子的身份繼承的夫妻共同財產。


唐先明75443043


有孩子的人再婚,就是這樣沒意思。

沒啥純粹的了。

或者說唯一純粹的,就是純粹的不純粹。

人的感情就是這樣的,你藏私,我又如何全心投入。

沒有孩子的人,沒有做好足夠的心理建設,不要和有孩子的人去結婚。

別想著這婚前的財產給了他的兒子了,這還不是最糟的。

真到了他走的時候,你和他的所有財產還有他兒子的一份。

你到時候還要一頓暴擊呢。

你想他的婚前財產,他們還想要你的婚後財產呢。

你沒想到吧。

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屬於他的那部分不得分他兒子一份嗎?

再慘一點,你要是先走了,

你的婚前財產還要給他兒子一部分。

因為你的婚前財產成了遺產,他繼承了以後,他去世後不得給他兒子嗎?

呵呵。

你想明白了嗎?

不說了,就這樣吧。


吉的人自有天相


從問題的提問方式上看,可能對婚姻法婚前財產方面的規定有些誤會。

首先男方處置他的個人婚前財產不需要徵得其他人的同意,所以並沒有私下與否之說。

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因婚姻存續而轉變,男方的房產他過戶給兒子(不動產登記的方式),是他對兒子的贈與。

如果男方沒有把房產過戶給兒子且沒有遺囑約定繼承人,那麼男方亡故後,其配偶和子女是第一繼承人,那麼女方會參與房產財產的分配。現在房產就成為他兒子的財產,這種情況顯然就是為了避免男方亡故後的房產繼承權問題出現。


房地產帶鹽人


我就二婚,整天像保姆的伺候他,唉,動不動就跟我提錢,他每個月開3100塊錢,除了吃喝抽所剩無幾,房子是婚前財產,他說要留給他兒子,整天抱怨我不把我的工資拿出來給他一起花…我憑什麼要和他一起花,房子不給我,錢不給我,我正在考慮要離開的


浮萍72332225


人家婚前財產跟你有什麼關係?你跟他再婚之前的房子你會給他嗎?跟他再婚你就是奔人家房產去的嗎?想要可以自己努力去掙呀,為什麼總想從人家身上得到點什麼呢?不給人家的兒子難道都留給你,你再留給你和前夫生的孩子嗎?別天真了,他若有情有義,給你留一筆錢,房子讓你住到老都不錯了!別忘了,多數人忙碌一輩子到頭來都是為了孩子!


秋水冷蝶


婚前財產是關鍵。都已經寫給他的兒子了,換句話說都已經在他兒子的名下了,你還憑什麼繼承呢?但是這老頭有點不厚道呀,十幾年來得一免費保姆,從法律上來講,老頭死了以後,他兒子分分鐘都可以把你趕出他的房子,所以二婚有風險且嫁且謹慎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