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可否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準備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請問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之後,是否還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可否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第六條規定,轉登記納稅人,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不需要繳銷稅控設備和增值稅發票。

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可否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轉登記納稅人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應當按照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轉登記日前已作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的,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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