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垃圾分類執法動真格

本報訊(記者 邊城雨 通訊員 包靜琴) 鄞州區某公司在未進行垃圾分類的情況下,擅自在鄞州區海創家園中海國際社區二期5幢旁的廚餘垃圾桶內投放其他垃圾。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但當事人逾期未改正。日前,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700元的處罰決定。

今年以來,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加大執法力度,深入住宅小區、商業樓宇檢查垃圾分類開展情況,共出動執法人員900餘人次,進社區120餘批次,勸導糾正違反生活垃圾分類行為近1000起,對27家不實施垃圾分類的單位或個人開出罰單。

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具的罰單大多金額不大,在100元~700元間,但折射出執法部門對垃圾分類工作不再紙上談兵,而是動了真格。”

除了把牢垃圾分類的源頭,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還對中間環節——垃圾收運單位進行嚴格把關。4月中旬,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連開兩張垃圾分類萬元罰單。某家政服務公司在常青藤小區內的一個垃圾分類回收點,將廚餘垃圾桶內的垃圾和其他垃圾桶內的垃圾混裝在同一輛垃圾清運車上;某物業公司在後田垟巷26號的垃圾分類回收點,同樣將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混裝。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這兩家單位分別開出了1.225萬元的罰單。

“處罰並不是最終目的,對於未按要求進行垃圾分類的行為,目前還是以勸導教育為主,根本目的是希望市民能養成垃圾分類的良好習慣。”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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