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 你知道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如何執行嗎?

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如何執行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25日訊(記者 劉銀豔 通訊員 謝忠東 劉瑋)對於各方關注的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具體該如何執行呢?記者今天從省人社廳瞭解到,已於日前出臺的《湖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穩步推進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工作進行了明確。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其他險種的社保費,原則上暫按現行徵收體制繼續徵收,穩定繳費方式;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和城鄉居民社保費徵管職責劃轉至稅務部門徵收。

《方案》要求,各地要結合降低社保費率等措施,逐步夯實繳費人數和繳費基數,規範單位繳費行為。在規範徵繳行為過程中,要充分考慮企業的適應程度和帶來的預期緊縮效應,嚴格落實國家和我省各項要求,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集中清繳企業歷史欠費。

《方案》還要求,要抓緊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保、稅務等部門間信息共享工作,共同摸清徵收底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保、稅務部門要逐步建立標準一致、運轉暢通的信息共享機制,實時共享劃轉單位和個人的參保繳費信息,共同維護好參保人權益。要以新增規模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與農民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從業人員等群體為重點,推進參保徵繳擴面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