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4月26日,受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月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余江区锦江镇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以被告人熊某某为首的13人恶势力集团成员受审,该组织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部分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月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月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熊某先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乐某年、周某羊、林某、李某华、黄某才、熊某华、方某水、娄某平、李某某、周某兵、蔡某进、卢某开等人多次进行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熊某先为首要分子,乐某年、周某羊、林某、李某华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成员听从熊某先指挥,在余江区锦江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逞强争霸、为非作恶,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讯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该恶势力集团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至当地群众深感恐惧和不安,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月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交锋,双方围绕本案的定性、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鉴于案情复杂,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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