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通报:两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

滁州市通报:两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

一、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苏滁分所负责人张立宝涉嫌敲诈勒索案。

2016年,张立宝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查询相关人员房产信息,为某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实施“套路贷”提供帮助,并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8月,张立宝受到开除处分。张立宝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逮捕,其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办理。

二、定远县炉桥镇滨湖村原党支部书记谢多华涉嫌敲诈勒索案。

2015年8月,谢多华应本村村民沈某某要求处理其家中耕牛被盗事宜时,与姚某某等人(另案处理)对凤阳县牛贩子王某某、盗窃人李某某实施敲诈,索要现金共计68600元。此外,谢多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2018年8月,谢多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谢多华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被依法逮捕,其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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