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事業單位編制改革如何進行?哪些編崗會受影響?

陳縱橫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從試點到全面啟動,已經有十個年頭了。按照《方案》時間要求,將於2020年、也就是明年年底完成。目前,部分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的改企陸續完成,包括接待中心、公證律師等,行政類、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的改革方案也將在近期公佈實施,接下來一年多時間裡,改革的重點,就是公益類事業單位改革了。從全國範圍內來講,唯一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的省份,就是遼寧省,2018年7月底已經基本改革結束。高校和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取消編制、保留事業單位屬性,改革試點工作去年(2018年)3月份在陝西省開始試點,高校在北京市試點。

從改革實踐來看,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影響最大的有三類人群:參公事業人員、承擔生產經營類職能的事業人員(自收自支、自定、自籌),以及各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

1、參公事業人員:事業單位中,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和完全或者主要承擔行政類職能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其幹部身份的事業人員,整體登記過渡為參公人員。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行政類事業單位將其承擔的行政職能,剝離劃轉到相應的行政部門承擔,今後,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也不再審批成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沒有了行政職能,事業單位也就沒有了參公的依據。除行政執法事業單位外,其他事業單位不再參公,已經登記為參公的事業人員,將暫時保留參公身份和待遇,以待進一步深化人事轉隸改革。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實施專業技術人員因參公影響職稱評定,參公時間可以等同職稱評定時間,部分符合條件的可以直接認定更高一級職稱,利用此種方法對因參公中斷職稱評定的專業技術進行補償。遼寧省對軍轉、群團、選調生等六類人員繼續保留參公待遇,並規定可以在黨政機關公務員崗位上自由轉任。

2、承擔生產經營類職能的事業人員: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企,實行事企分開,今後事業單位不再承擔的生產經營類職能,也不再審批成立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包括中介服務、評估鑑定、培訓服務、接待招待、後勤服務、試驗示範等各類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都將推向市場,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其承擔的職能,將由社會或市場提供服務,由政府購買服務代替。隨著改革的深入,機構編制部門也逐步開展了自收自支、自定、自籌類編制的整頓和規範工作,要求於2019年6月底前全部收回,不再使用,今後,地方政府不允許自行核定和使用《機構編制管理條例》規定以外的編制類型。各地自行招聘使用的自定類編制類型的事業人員,要麼整體隨企改制,要麼根據需要重新聘用,要麼自主擇業。

3、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事業單位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精簡機構、精簡人員和編制,從而實現精兵簡政、優化服務、提質增效的目的。從遼寧省已經結束的試點實踐來看,省直、市直事業機構精簡率達到50%以上,縣區事業單位精簡率達到90%以上。機構精簡,管理崗位嚴格按照編制數量進行設置,50名編制以下的事業單位,只能設置三個管理崗位。機構精簡整合後,大量的現任管理人員都會失去崗位,無崗可任。就拿影響最大的縣區來講,90%的機構撤銷,意味著三倍的管理崗位消失。一個縣如果有200個事業單位,原來有600個管理崗位,現在只有60個管理崗位,原來的600個管理人員,要去競爭60個管理崗位,可見壓力之大。大部分管理人員只能暫時保留已經取得的管理級別的待遇,等待有空缺崗位出現,高職低配也會成為改革過渡階段的常見現象。部分地區為了消化管理人員,55歲以上的領導幹部提前退居二線的現象又會重現。

機構改革是一項功在千秋、利在當代的工作,改革難免會影響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承擔改革任務的機構,也會採用提前退休、分流安置等方式,妥善解決,以維護社會的安定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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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總體情況

國家對事業單位改革進行了總體部署,預計在2020年之前要全部完成事業單位改革。事業單位改革主要分為三類小改革,一種是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一種是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一種是公益類事業單位改革。各地改革進度不一,但據有關資料顯示,大部分地方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已經結合機構改革完成;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已經部署,正在積極有序推進。今後還將進行公益類的事業單位改革。這三類小改革完成之後,事業單位改革才算總體完成。按照改革的部署,事業單位改革完成後今後只有公益類的事業單位,因此以下兩種事業編制,可能在改革過程中受影響,或者變得更好。

【2】受影響之一:參公事業編制

根據改革部署,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行政職能要全部迴歸行政機關。行政執法機構除外。以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主要都是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使用參公事業編制。改革中,按照職能和機構的變化調整,參公事業編制也將變化。一種可能性是併入行政機關,參公事業編制變為行政編制,參公管理人員變為公務員。一種是由於不再承擔行政職能,單位不再進行參公,參公事業編制變成純粹的事業編制。

【3】受影響之二:自收自支事業編制

按照改革部署,事業單位今後也不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生產經營活動要交給市場。所以會有部分的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或者退出事業單位序列,這類事業單位一般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這種情況下,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也將存在多種變化情況,一種是轉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或者差額撥款事業編制,一種是根據單位轉為企業後,自收自支編制轉為國有企業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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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改革,受衝擊最大的是自收自支、自定、自籌編制人員,這類人員將被取消編制;全額和差額撥款人員相對穩定,不會被取消編制,也沒有下崗風險,至多是分流調整崗位而已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正在如火如荼進行,結合本輪黨政機構改革對事業單位的撤併整合,原定於2020年底完成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或在2019年基本完成,提前完成既定目標。其在職人員呈現幾種改革狀態:

1、參公事業編制人員。參公人員主要存在於行政類事業單位。按照本輪機構改革要求,行政類事業單位將全部被清理,剝離行政職能收歸機關,或整合到其它職能相近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沒有行政職能,將不能參公。其人員部分隨職能劃轉調整到機關任職,其餘將全部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安置,保留參公身份和待遇,直至退休編制核銷。很多事業編制人員,特別是參公人員都寄望通過本次機構改革改變身份,變為公務員,這種可能性很小。本輪機構改革,實行的是機構和編制限額管理,如果沒有特殊需要,原則上編制的總數不會突破改革前的基數。參公人員因機構改革被調整到機關任職,根本沒有多餘的行政編制用來置換,因此多數不會改變身份轉為公務員。至於一般的事業編,這種可能性就更小了。

2、全額和差額編制人員。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隨單位職能劃轉分流安置,保持編制和待遇不變。

3、自收自支編制人員。極少部分隨單位職能劃轉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安置,其餘人員全部隨單位改制轉企,變為合同制人員。

4、自定、自籌編制人員。自籌自定編制人員均為地方自行核定編制、自行核發工資人員,其編制沒有經過省級編制部門備案和認定,不被國家正式承認,不能調動、提拔或轉變身份。這類編制按照規定將全部取消,人員隨單位改企或解聘,按照勞動法給予一定經濟補償。

5、合同工、臨時聘用人員。有崗位需要,繼續聘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崗位需要,解聘,按照法律法規給與經濟補償。

6、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和高校人員。部分地區正在試點取消編制,實行合同制管理。

事業單位改革,

事業單位改革,總體的趨勢是撤併整合,即,按照職能進行分流設置,小的撤;職能相近的並;職能類似的,合。初步預計,省級事業單位機構精簡10%左右,市縣兩級在20%,部分地區或超過50%。比如遼寧,在2018年完成事業單位改革後,將全省1174個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組建集團,27514個公益性事業單位優化整合為2366個,精簡幅度達92%。隨著機構和編制的減少,未來行政事業編制含金量將進一步提升,變得越來越緊俏。以後想考行政事業編制,恐怕會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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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哪些單位受影響最大?

受到衝擊最大的是差額事業單位,差額事業單位就是一部分財政撥款,一部分自負盈虧,但是現在政府難以承受這部分財政撥款了,所以只能該割掉的割掉了。據有關統計表明,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中,教育、衛生和農 技服務從業人員三項相加,佔總人數的3/4,其中教育系統人員即達到一半左右,另有900萬離退休人員,總數超過4000萬人。



二是事業單位未來歸宿?

看到今年如火如荼的機構改革,其實大家心裡也明白了個大概,該合併的合併,該轉企業的轉為企業,總結為一句話就是撤併整合,即按照職能進行分流設置,小的撤;職能相近的並;職能類似的,合。

最後,小編要強調的是隨著機構和編制的逐漸減少,行政編制將更加珍貴,變得越來越重要。以後想考行政事業編制,會更加困難,各位小夥伴有志於公務員工作的,要抓緊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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