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陷交警被拘留 法網難逃後悔遲

9月25日下午,大名縣鋪上鎮某村20多歲的小夥子張某超低頭坐在大名縣公安局執法辦案區審訊椅子上,再也沒了前幾天網上發視頻汙衊大名交警的瘋狂。

9月21日,閒著無事的大名縣鋪上鎮張某超在玩手機上網過程中,通過某個軟件看到一段外地交警執法視頻,他發現視頻中有被處罰的兩各女當事人和民警拉扯、糾纏、吵鬧等鏡頭時,覺得很是“義憤填膺”,又聽到有人說“好像是大名的事情”就信以為真,他馬上通過自己手機上的“快手”軟件再次編輯了這段視頻,在沒經過詳細核實和調查的情況下,自以為是的在視頻上打出“邯鄲市大名府交警真牛逼,真像當年日本進中國”等汙衊大名縣交警的字樣,這段視頻在經過張某超重新制作成“汙衊”大名交警的作品後,被他發佈在了國內某知名手機APP上傳播,給大名縣交警大隊造成了極大地負面影響。

大名縣公安局在接到報案後,迅速查實網上傳播的“交警執法”原始視頻事件根本不是大名縣交警。由於張某某惡意歪曲事實,肆意的抹黑大名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他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於是,大名縣公安局在9月25日下午將張某超抓獲歸案,等待他的將是行政拘留處罰。

被抓獲後,在民警對張某某進行批評教育時,張某某直喊後悔,表示以後再也不會幹這樣隨意“汙衊”別人的事情了。

民警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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