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你凭什么名称里可以带“中国”?

因碰瓷人类首张“黑洞”照片,而被暴露滥用版权到了无耻地步的“视觉中国”,经过几天“火烤口水雨”以后,在股票市场上连续三天跌停,因为在某著名大学有一帮专家为此加持开了个主题研讨会,视觉中国止跌并涨停。然后,相关部门开出了“30万的巨额罚金”,这一波舆情可能正在渐渐平息。笔者也一直在关注事件的时展及各种评论,但感觉许多人忽略了此事件的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焦点——“视觉中国”凭什么可以在自己的名称里冠以“中国”?

早在1992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就着手研究从严控制企业,名称冠以“中国”等字词的问题。199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问题通知》(国办发〔1995〕36号),明确规定,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公司外,其他新设立的公司(包括各类经济实体)一律不得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


“视觉中国”,你凭什么名称里可以带“中国”?


据百度百科,“视觉中国”创立于2000年,号称是首家互联网图片公司,创始人是北京媒体的摄影记者。2005年,与全球最大的数字影像公司Getty Images成立合资公司——华盖创意,专注创意内容,进入商业市场。2014年,在深交所借壳上市。

从头到尾,这是一家民企的行为,为什么可以将自己的公司名称以及商品产品名称,冠以“中国”两字?“视觉中国”,一听这高大上的名字,让人感觉是国家级的图片社,有国家在背书的。也因为这个响亮的名号,它碰瓷版权,它勒索式的维权官司,人家基本上就采取息事宁人了。这也使它多年来无往不胜,过上了一本或无本也万利的大好日子。

人民日报对此事件的评论认为,将大量开放版权的照片“占为己有”“盖戳卖钱”,涉嫌对著作权的侵犯;故意散播存在版权的照片给媒体和企业“挖坑”,这种碰瓷式维权存在“钓鱼”嫌疑。

而“视觉中国”胆敢把国旗、国徽、党旗等堂而皇之地带上水印,公开售卖,这事肯定已有不少时日,为啥没有引起大家的普遍质疑。这不能不说是它用了“中国”这一伟大的名词。


“视觉中国”,你凭什么名称里可以带“中国”?


有人说,对于30万元的处罚,比起视觉中国动辄跟人一张图片1万元的举张,也就几十张图片的生意,这个处罚与它的恶劣程度相比,显得“违法犯错成本”过低。有人不服,湖南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向湖南区域征集20位受害人,通过公益诉讼向视觉中国索赔。

但笔者还是想呼吁,作为一家董事长、总裁均为外籍人士的公司,作为一个与国资、与任何一级的党委政府没有一毛钱关系的企业产品,凭什么可以享用“中国”两字?

它凭什么,没有经过估值和对价,就可以掠夺占据“中国”这一独一的品牌资源?

我现在最想看到的,有哪家机构或团体站出来,打一场公益官司。至于你今后是认真吸取教训也好,合法合规经营也好,请你摘下“中国”两字!

你代表不了“中国”,你更不配用“中国”作自家的名称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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