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全面開展銀行業股東股權排查整治工作

2017年以來,銀保監會全面深入開展銀行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重點對公司治理、股東股權、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綜合治理,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其中,股東股權問題是市場亂象整治的一個重點內容,也是影響農村中小銀行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合理透明的股權結構、規範良好的股東行為是農村中小銀行公司治理的基礎,也是機構穩健發展的保證。

為進一步夯實農村中小銀行公司治理基礎,規範股東股權管理,銀保監會將2018年確定為農商行“強化公司治理年”,制定了《農合機構股東股權專項排查整治三年規劃》,全面周密部署所有農合機構按照100%的比例開展自查,各銀保監局自2018年-2020年,每年按照不低於30%、35%和35%的比例進行抽查;其中2018年重點抽查擬改製為農商行的機構、由高風險機構改制的農商行以及股東股權管理嚴重混亂的機構等三類機構。

此次排查覆蓋了全部農商行、農合行、農信社,目前機構已全面完成自查,監管部門已對868家、佔比40%的農合機構進行了抽查,檢查共涉及持股1%以上的股東2.8萬個,股東關聯人6.5萬個,排查股份佔農合機構全部股份的76%。排查過程中,銀保監會推動機構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已督促七成以上機構完成問題整改。同時,加大對排查發現嚴重問題的處罰力度,對涉及股東資質不合規、股權管理不到位、違規變更股權等問題的農村中小銀行已實施行政處罰100餘家次。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發現農村中小銀行股東股權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部分機構關聯交易控制不足,未制定關聯交易管理制度,關聯方授信餘額未納入全面授信管理,甚至通過不當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如某農商行向9戶關聯人發放2.46億元貸款,利率明顯低於該行平均水平。部分機構股權質押管理不規範,制度建設、流程管理和內控機制不健全。如排查發現225家機構辦理股權質押未在股東名冊或股權管理系統中記載質押信息。少數機構部分股東通過違規籌資、資質造假、委託代持等方式入股;少數股東集團突破入股機構家數限制形成“資金系”。如某公司通過關聯公司入股19家農合機構,最高實際持股比例超過40%。少數機構股東通過隱性關聯謀求控制主導經營,越權干預機構經營,服務自身利益;甚至指使機構向其發放貸款後拒不歸還,惡意“掏空”機構,將其作為自身“提款機”。這些問題的發現和整改,對於下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防範化解風險,彌補制度短板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以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服務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目標,按年細化推進排查整治,重點抓好幾方面工作。一是紮實抓好違規問題整改。建立排查問題的全面臺賬,逐項跟蹤督促問題整改。二是從嚴處罰問責。對自查自改不到位,特別是性質惡劣、屢查屢犯的機構和個人,依法依規從嚴問責,從重處罰。三是抓緊彌補制度短板。根據實踐發展需要,重點加大對股東的穿透式監管,細化完善農商行股東關聯交易監管規制,分類有序推進農商行股權託管工作。四是堅持不懈提升農村中小銀行公司治理能力,在當前和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把探索建立適應小法人特點的公司治理機制作為重中之重,持之以恆地抓實抓細抓好,推動農村中小銀行實現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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