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四川省峨眉山市三友粘土矿采矿权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犍为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27日上午10时至2019年5月28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33/02,户名:犍为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犍为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犍为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犍为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

四川省峨眉山市三友粘土矿采矿权。采矿权所有人为峨眉山市华睿贸易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峨眉山市三友粘土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伊利石粘土矿,生产规模 5.00万吨 /年,矿区面积 0.7231平方公里,矿区范围由 6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 1027米至 890米标高,有效期限自 2014年 6月 4日至 2023年 1月 4日。

起拍价:992852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

1、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2、自2019年4月23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3、有意竞买者请在2019年5月23日18时前通过本院司法技术联系电话与本院联系组织看样事宜。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

1.该拍卖标的仅为采矿权,涉及相关证件、证书,由买受人自行查实,过户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风险。

2.标的物采矿权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标的物相关信息摘自北京郁乔源矿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峨眉山市三友粘土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如限购、限贷等法律法规政策,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5月22日前向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

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6月6日17:00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9)川1123执恢字第66号峨眉山市三友粘土矿采矿权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犍为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犍为县支行

账号:223711010400107350000000002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

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400-8830070 0833-4256072

法院监督电话: 0833-425875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四川省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18号

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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