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宏夫婦被控老賴?百度迴應藉機炒作 原告:故意混淆概念

各執一詞。


李彥宏夫婦被控老賴?百度回應藉機炒作 原告:故意混淆概念


10起案件、50萬開銷,作家陳平的生活重心,如今都花在了和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簡稱百度)打官司上。

幾天前,雙方的官司升級為——陳平申請將百度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彥宏、馬東敏等納入失信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他給出的理由是,因百度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法院作出的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等判決,於是向北京西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


李彥宏夫婦被控老賴?百度回應藉機炒作 原告:故意混淆概念


就此,時間財經詢問百度方面,得到的答覆是,“此事所所案件為:2018年3月,陳平因認為hao123APP小說欄目中可以顯示、閱讀其所著部分圖書,以及APP中部分內容與其圖書不完全一致,對百度發起訴訟。百度已主動在履行法院判決,其中付款金額一個多月前就已履行完畢,道歉部分,法院已同意百度提出的在報紙上刊登聲明的履行方式,目前正在等待法院聯繫報紙刊登。”

針對百度的聲明,陳平對時間財經說:“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故意混淆履行判決書公開道歉和法院刊登判決書內容之間的關係”

他認為,法院生效判決“公開道歉”是一項獨立的判決內容,只有在百度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該生效判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公開道歉義務的情況下,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才能執行刊登判決書內容。前提是百度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公開道歉義務。

“如果以後法院判決公開道歉,大家都讓法院刊登判決書內容,法院不成了廣告部了嗎?這成何體統?”陳平說。

目前,當事雙方各執一一詞。陳平申請將百度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彥宏、馬東敏等納入失信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一事也還在進展當中。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民事判決書顯示,2018年9月18日,北京西城區法院判定被告百度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在手機“hao123”小說欄目中連續二十四小時刊登致歉聲明,就侵犯修改權的行為向原告陳平致歉(聲明內容須經本院審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將在一家全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判決書有關內容,費用由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負擔);二、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賠償原告陳平經濟損失一萬五千元和合理支出二千元;三、駁回原告陳平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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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法院認為,百度公司經營的手機百度客戶端中使用了涉案二本圖書(《八〇後作家訪談錄》和《80後作家訪談錄Ⅱ》)的部分內容,其中部分內容與涉案圖書不完全一致,該行為未經許可、未支付報酬,侵犯了原告對涉案作品依法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修改權,百度公司應對本案中的侵權行為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但百度公司對該判決不服,於法定期限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駁回陳平的全部訴訟請求並承擔全部訴訟費用,但被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但至今,陳平認為百度公司並未履行判決。因而有了文前申請申請將百度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彥宏、馬東敏等納入失信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北京京安律師事務所張越律師對時間財經介紹了關於歸為失信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的相關法規。

百度方面認為,“在目前案件進展下,不具備任何申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可能性及必要性。” 百度還表示,“反對在司法案件中偏離案件本身的爭議,通過綁定知名企業、藉機炒作的方式,浪費社會資源和司法資源。”

事實上,陳平與百度的著作權糾紛可以追溯到2014年,此次申請強制執行的為第5案。在陳平發給時間財經的資料中顯示,陳起訴百度公司侵權系列案已達10個,其中第6至第10案已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獲得正式立案,第2到第5個陳平都還在過程中。

“第一個案子,訴訟維權成本5萬元,賠償1萬元。”陳平在其整理的訴訟材料中寫道,“我浙江人,在北京起訴,開銷很費。”

內容吃虧

這不是百度第一次因為其平臺上內容版權招致官司。百度平臺上,內容產品駁雜,其版權情況也相當複雜,因內容版權引起的紛爭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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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1年3月15日,韓寒、慕容雪村、賈平凹等作家,公開發布了《中國作家聲討百度書》,控訴百度文庫使用大量沒有授予版權的作品,侵犯了創作者權益的侵權行徑。

3月28日,李彥宏在出席深圳IT領袖峰會時明確表示:“我在公司內部的態度很明確,如果管不好,就關掉百度文庫。”目前正在調集公司力量加強反盜版力度。他還進一步強調:“當然,百度還是希望與版權方、作家達成一個滿意的解決方案。”29日,百度稱文庫中非授權文學類作品已基本清空。30日,百度文庫上線了版權合作平臺,通過付費分成、廣告分成模式為版權方提供收益。

陳平也在接受媒體採訪中強調,早在2011年3月31日,自己就曾因百度文庫侵權盜版問題,公開要求百度文庫停止侵權盜版、公開道歉、賠償損失等。然而百度公司均以刪除了事,不回覆,不支付稿酬,更不賠償。

除了個人作者,百度在內容層面的糾紛,還牽涉其他內容公司。2018年12月,今日頭條狀告百度,稱其經依法授權,享有所經營的悟空問答網上《天津菜是由魯菜改良衍生出來的嗎?》問題中作者回答一文的信息網絡轉播權以及相關維權的權利。百度公司“百家號”網站及“手機百度”APP上向公眾提供了涉案作品的內容。

海淀法院一審認定,百度公司未經許可,傳播相關文章的內容,侵犯了今日頭條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需賠償今日頭條160元經濟損失。

甚至百度公司在監管自身內容上也出現過紕漏。今年2月28日,自媒體“新聞實驗室”一篇名為《在百度搜索部分小學和幼兒園,會被導向色情網站》引發關注。文章稱,“在百度中搜索廣州的很多小學和幼兒園的名字,結果中排在首位的一般都是百度百科,而進入百度百科頁面之後,點擊參考文獻中的“廣州上學網”,卻會進入色情網站。”

很快百度給出回應稱,“已經緊急刪除了該詞條中被不法分子利用的參考資料網頁,開發團隊即刻全面排查以該域名為參考資料的所有詞條,並進行相應處理。”

“百度的回應比較及時,不過具體怎樣排查和處理還不清楚。尤其是,如何避免今後再出現參考資料鏈接失效甚至重定向到不良網站的現象?這需要百度百科制定一整套關於失效鏈接問題的制度措施。”文章作者方可成就此事曾對時間財經表示。(北京時間財經 梁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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