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國內一些企業存在違反勞動法對待員工的行為,而絕大多數員工不投訴、仲裁或訴諸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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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個,我就想起了前不久網上流傳的一段調侃,大意是說,,自從美方檢查員入住了中興,拉了一個很長的列表,基本上方方面面的都要過問和參與管理,而且還給出指導意見,所以食堂伙食明顯好轉了,加班費也及時發放了...也就是說,如果不是有檢查員盯著,可能加班費不一定有、或不一定能及時發放吧。


那對國內企業的一些行為,為什麼絕大多數員工不投訴、仲裁或起訴呢?我認為主要原因是:

  • 1, 中國的傳統歸根到底還是厭訟的,雖然現在仲裁、訴訟比以前多了好多。

  • 2. 投訴、仲裁、起訴都是費時費力的,而且在職時,肯定會損害與企業的關係。而絕大多數人畢竟還是要在企業繼續工作的,如果是在職,不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誰閒得沒事幹,冒著損害職業生涯的風險去投訴或起訴呢?絕大多數人畢竟都還得養家餬口吧,沒人願意沒事找事。

  • 3. 多數情況,是在離職的時候,覺得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去申請勞動仲裁或起訴。當然現在的情形是,我覺得現在的勞動仲裁或訴訟還是挺保護勞動者個人的利益的。但是也一樣要去花時間準備材料、去取證、去找證人、去開庭,對心理和生活也是種折磨。且不說如果是訴訟,文書還要上網,都能公開查到,也得想一想下一家工作單位會不會在意而影響錄用吧。


還有一種情況,是企業在籤勞動合同的時候,對於一定級別的員工,已經說明了是採取不定時工作制,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 - 我知道外企有這種操作,不確定國企是不是有。一般做到了一定位置的員工,大多也在中年,上有老下有小的,想跳槽去別的公司,級別低了不想去人家也不願意要,所以要換個合適的位置也得等機會,不會願意輕易就跟公司去鬧,最好能保著現在的位置,現世安好就算了。

以上。


職場好物


說句不中聽的話,任何一名中國員工,如果不是把他逼的,實在是沒有退路了,他真的,不會和企業對簿公堂的。中國的老百姓,心中始終有一個信念,只要自己的家,自己的妻子,孩子平平安安,自己再辛苦,都是無所謂的!吃虧是福,大不了換一個地方繼續工作!當然,這也無形中助長了一些,無良企業的囂張氣焰!


大多數的企業員工,實在沒有時間與精力和企業較真。 靠著薪水養家餬口,每個月盤算著,工資的支出! 僅有微薄的積蓄。在企業公司,龐然大物面前他們是絕對的弱者。抗衡,讓一個雞蛋與石頭碰撞,雞蛋的破碎,永遠無法撼動石頭的心臟!!即便依靠法律的力量,弱者失去的,就是生存的土壤!企業的低頭,卻永遠換不來對弱者的尊重!!

員工,企業雙方力量的不對等,背後資源的懸殊!令員工恐懼,害怕。反抗的結局,也許就是,無情的報復!網上報道的四元安全帽的結局,供應商與採購商受到了懲罰,背後的黑暗交易得到了曝光!然而,暴露黑幕的工友卻失去了工作的機會。不僅僅離開了單位,還遭到了開發商的一致抵制,失去了打工機會!


善良的工人階級,用自己的辛勤勞動創造出無限的價值!努力奮鬥是他們工作的總結!真心的希望,在職場奮鬥的兄弟姐妹們,能有更加公平的工作環境!更加優良的職場生涯!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歡迎大家批評,討論並關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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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資深HR,實事求是地告訴你,只要員工仲裁,贏率是比較大的,但是時間、精力、經濟成本都比較大,有時候想一想,誰費那個毛勁啊?除非那種血氣方剛,不蒸饅頭爭口氣的人,非要去打官司,就要“1塊錢”,目的是討個說法,但大多數普通員工,要麼忍氣吞聲,要麼趕緊找個下家走人吧。一是國人不願意打官司,二是國人不願意招惹是非,三是打官司成本很高(被兩頭坑的情況不少)。

第一,這種勞資仲裁,往往是誰主張誰舉證,舉證是比較難的。

因為企業都聘著法律顧問,大企業都有專門的法務崗,專門研究怎麼對付員工的?從你入職籤協議開始,就挖好一個坑一個坑,一是你不知道這是坑,二是你知道也沒辦法,你只能籤,否則,你找不到工作,天下烏鴉一般黑的。舉個例子吧,你想要加班費?門都沒有。你的勞動合同裡就約定了,工資5000元,其中工資3000元,加班費2000元。其實,明明就是工資5000元,他們就拆分成工資和加班費,讓你投訴無門,你加班加點也是白加。

第二,與企業翻臉的成本比較大。

前不久,一家企業幾個員工維權,這個老闆就找了幾個地方的痞子,天天騷擾這幾位工人,最後還是逼著幾個員工妥協。還有一個員工想揭企業的老底,這個老闆就到處給同行說這位員工的壞話,導致這位員工在行業內混不下去。還有各種惡人的方式,來對付員工呢,比如,把你的辦公桌撤掉,就讓你廁所傍邊辦公,把你的崗位撤掉,就讓你打掃衛生,你不幹就是違反公司制度,企業還要向你索賠呢。請問有幾個員工為了幾萬元補償,能承受這些打擊和欺負呢?

第三,勞動法是保護勞資雙方的,既保護勞動者,也保護企業主。

員工拿起法律武器,老闆更會運用法律武器,還有的企業,專門鑽法律的空子,或者是有選擇地執行法律。比如說,勞務派遣制度和同工同酬制度。明明知道企業都違規,明明知道勞務工受欺負,但法不責眾,企業選擇性執法。舉個例子吧:勞動法和勞務派遣規範都要求同工同酬,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同樣一個辦公室裡坐著,正式工是業務員,勞務工給你定個助理業務員,勞務工的薪酬就是正式工的一半,企業振振有詞,這是法律規定的,其實這是選擇性執法。

總之,關鍵還是國人太多了,用老闆的話說,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人有的是,你不願意幹,門口排隊的求著來。勞動力供大於求,勞動力就不值錢,就沒有尊嚴,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如果有朝一日,像西方國家那樣,人工最貴,企業就反過來求員工了。目前能看到的幾十年,估計這種境遇很難得到改觀,因為飯碗畢竟端在老闆手裡。


職場火鍋


企業也知道自己存在違反勞動法而對待員工,員工也知道自己的權益沒有被公平合理對待。其實雙方都明白,但為何企業毫不在乎、敢於赤裸裸違法,而員工又忍氣吞聲,從來不會訴諸法律途徑解決。

個人認為應該從三個方面分析。

1、企業懂法,卻善於鑽法律的空子。

一般正規企業都有法律顧問,大一點的企業甚至有專門的律師和律師服務所進行合作。他們對有關勞動法的條款都是清晰明瞭的,也會根據勞動法所規定,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對和員工的有關法律條款方面進行研究和做實用性的改動。

說白了,就是規避法律責任,對企業是有利。所以我們在簽訂勞務合同時,這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或者是霸王條款,且無能為力。

2、員工不願意通過勞動仲裁和法律訴訟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願意是有現實因素在裡邊。

一方面,活動政策或者法律訴訟途徑去維權,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這對一般勞動者是負擔不起的。另一方面,無法完全準備維權證據。即使勞動者知道不公平,起違反,但也不一定留存證據,甚至有些私企用工和員工根本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還有,無論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成功與否,輸的都是員工一方。只要你通過法律途徑去勞動仲裁或者到公司,你都將失去與公司的良好關係,而且會被行業所知道的。這樣的話,你不僅丟了自己的飯碗,而且永遠失去了職業道路。

3、員工逼於現實,只能忍讓或者走人,而企業會變本加厲。

一方面員工想要包住飯碗,所以勉強接受各種不公待遇,從而一些無德企業就不願多開工資,卻讓員工玩命加班,用“堵雞湯”哄騙和禁錮員工思想。

員工雖然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但是迫於生存經濟壓力和飯碗,不願意得罪企業,甚至還會影響自己的社會民名聲和以後仕途,會讓企業給這個人扣一頂“自私自利、會出賣企業”的帽子,所以,員工往往逆來順受。

這樣企業會變本加厲、員工只能無限忍受,一進一退讓公司肆無忌憚的加大剝削力度,甚至不願多給工資,所以形成了貌似雙方都很滿意的狀況。

4、勞動執法部門、監察機構,執法不嚴、檢查不夠,縱容和忽視了企業的違法行為,使得法治用工難以實現,維權意識淡泊。

進行勞動仲裁或者法律訴訟是一套極為繁瑣和冗長的流程。如果是一般的案件勞動者不願意訴諸,勞動執法部門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除了對一些大的違反勞動法的民事或者訴訟案件, 勞動執法部門和檢查機構會正規處理外,小型和不重要的都是不了了之。

所以,企業也就無視勞動法的存在,員工也不願意也負擔不起勞動訴訟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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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你來往


企業與仲裁,法律機構沆瀣一氣坑害員工屢見不鮮,之所以員工不發聲,不投訴,不反抗,是員工是個人行為有不明白不懂得維權途徑,不懂得維權手段,有的知道怎麼維權也懂得法律條文就是不能不敢維權因為自己對於企業太渺小,害怕秋後算賬。企業都有專門的法律機構運作,員工個人難以與這些機構和仲裁,法院打交道,他們會以各種理由推脫搪塞,甚至睜眼說瞎話,藐視踐踏法律,知法犯法!員工有理無處訴。在時間上拖的你自己就不了了之。只能隱忍!

在這裡我舉兩個真實案例:

1,某知名國企下屬上市公司的分公司,聘用勞務派遣工,(與勞務公司合作)有這樣一位工人,在用工,用人方(企業和勞務公司)工作一年多沒給辦里社保等手續,在多次催促未果的情況下將該人以到法定退休年齡為由辭退,切沒有任何補償賠償!可氣的是用工企業揚言你去告去,勞務公司更為囂張剋扣各種社保費用不與返還也不給辦理社保!無奈之下該員工走上了艱難的維權之路,先找勞動仲裁隨受理但不與支持!再次訴訟區法院一樣受理但敗訴理由一樣是企業與勞務公司想要的結果。無奈再次訴訟至中級人民法院,總算有懂法的法官!因為最高人民法院出條文為這類案件定性,沒有享受退休金待遇就不能認定是勞務關係,應安勞動關係處理,所有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必須做出賠償!回頭再說,區法院和勞動仲裁部門,不知道是他們不懂法還是知法犯法!!!此中內情想必明眼人都懂!

2,也是某知名國企下屬合資企業,超額聘用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之間工資差距很大,導致勞務派遣工與用工企業之間矛盾激化,最後勞務派遣工聯合起來聘請知名律師訴諸法律途徑與最後企業達成協議給勞務派遣工轉為正式工不用賠償以前的工資差額,維權圓滿成功!

我舉的兩個案例說明維權難,時間成本,經濟成本致使好多員工明知企業和勞務公司侵犯了自己的權益卻只能聽之任之,案例1就是我親自辦理的,前後一年多的訴訟這就是時間成本,這還沒有聘請律師,假如聘請律師不論訴訟勝敗都要付律師費這也是好的人放棄維權的原因!


現實號芸芸眾生


咱們國家,上個世紀有好多國有(含省屬市屬)企業,曾大量減員(下崗);現在,就業壓力依然很大。每年新畢業的大中專學生就有近1000萬、部隊復原轉業的、農村轉移剩餘勞動力、城鎮待業輕壯年人員等。就業形勢是崗位少,求崗的多,所以,對於相當一部分勞動力來講,能求得一職,有份工作幹,有個能掙錢養家餬口地方就可以了,甚至是很幸運很知足了。所以,什麼勞動法不勞動法,管不了那麼多了,有份工作幹才解決現實生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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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麼多回答,我明白了一件事情。就是這個合理、合規、合法,甚至還有合情的勞資關係,可以說是很大的一個企業發展的桎梏、枷鎖!

試問,員工都不開心的企業,如何做到極致的服務和出品呢?一個心存抱怨的員工,怎麼才可能為這個企業或者老闆帶來最大的潛力發揮呢?

當然,不是說責任都企業老闆或者員工,但是,很大的程度上私企比國企的這種不良狀態要差的多。

很多發達地區外企,就是來到國內,他們的員工會得到相對的公平,為何?可能是法制管理嚴格,企業對法律更加尊重。在可能,就是企業對文化比較認真,都是採用的正確原則為主。更有可能,是最基本的意識形態,那就是,對人和人權的基本尊重。

值得深思,期待更多企業,尤其是私企可以理解和做的更好。業績、收益也一定會更好。


陽光紅藍鉛筆


樓主可以仲裁看看去,我就不止一次看到仲裁人員把投訴人吼的眼淚一串串的流。其實是我國的招聘機制出了問題,許多民間調解高手因沒有學歷或是年齡偏大進不了這些機構。而一些年齡和學歷都夠要求的人又沒能力幹好這項工作或根本就不喜歡做這些工作。如果國家打破這些限制讓喜歡做和有能力的人做,哪怕他六十歲了也可以做,那麼情況就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了。再就是投訴,本單位的工會組織自己都看老闆的臉做事,為保自己的飯碗他們也不敢。找上級工會呢?現在許多工會同政府部門在一起辦公,大樓前保安林立,負責任的保安不會輕易放你進去的。另外打官司時間長不說,就是官司贏了夠你的律師費嗎?你還能在原單位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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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們從小學習,先進事蹟必有一條,加班加點,任勞任怨,這是美德!

2、有人在破壞規則,你不做我做,你要顧家,我要奮鬥,我比不過你能力,我跟你比態度!

3、因為一些領導能力問題導致加班,加班掩蓋領導能力有問題。加班就意味著三種可能,員工能力不足,領導分配不均,工作量超負荷,前者自己害怕被清理,中者領導不願提及這問題,後者是減少成本的最佳方案,在無能的員工無能的領導和黑心的老闆一致努力下,加班是種常態。

4、人治是企業機關共有的最大特點,其它事務可以講法律,人事工作基本就是領導說的算,領導不瞭解具體每個人的能力,所以有人喜歡在領導面前工作露臉,有人喜歡節假日或者深夜在單位與領導偶遇。兩個人的好壞不是能力、綜合素質、績效,而是領導以為。如領導幹部選拔,多嚴肅,可是提名權和否定權都和群眾無關,最多是個參考選項。

綜上,你敢反對,就是立場不高,斤斤計較,不愛事業,眼高手低,混吃等死,沒有積極性的員工。尤其是某些行業中,公司企業機關對部分幹部的評價有共享傾向,也就是封殺。這就像闖紅燈,都知道違法,都在做,只是一個是個人得利,一個是資本得利。


天憐見


這個問題問得好,為什麼我們中國人一直在追求個人權利問題上始終都顯得不理智氣壯,這和我們根深蒂固的傳統文化影響有關。

現代社會,一方面我們要向西方學習,一方面我們要保持以和為貴的待人處事傳統價值觀。兩點有時候是非常難以統一的。

我們的法律定得很強硬,很執行卻很難剛性,法律執行首先要界定犯罪的邊際,但我們同時也在強調人性的奉獻精神,會讓這個邊際變得非常寬泛不清晰。

舉個實例,很多企業都會搞勞動競賽,提出各種各樣的奮戰口號,冠以我們這個社會需要的精神追求標籤,如"奮戰100天,攻堅克難完成目標","拼搏,奉獻,團結,進取"等等,這些都屬於我們這個民族特有的精神力量,誰能說這100天加班加點是違法?

中國勞動者的善良樸實勤奮是全世界公認的,否則就創造不出五千年的偉大文明。

我們可以超越法律規定去為國家付出,在以前"排除萬難去爭取更大的勝利"不也很讓中國人自豪嗎?

問題處在哪?我們如此反感有些資本家這樣幹。

是因為這些人骨子裡不尊重勞動者,他們把勞動者的奉獻當成成本在核算,精神力量變成了成本考慮,那不是拿勞動者當傻子嗎?

一方面資本家們炫富財富成功論,一方面利用精神勝利法豪奪勞動者權利。讓勞動者因為帶有傳統的良心以及以和為貴的人生信條,無法在法律上獲得幫助,喪失了依法自信,變得更加迷茫更不敢伸張自己公民權利,只能忍氣吞聲一步步退讓,大家都這樣了而心安。

那些掌握遊戲規則的國內資本家們,他們和西方資本家還有點不同,那就是賺錢的本事可以並駕齊驅,卻唯獨缺少信仰的洗禮,就更加可怕了。

我們只希望這些把勞動者的善良當成本算的資本家們,你可以利用勞動者的奉獻精神創造價值,但請你學會尊重勞動者,尊重我們的傳統美德,壞心眼太多,損德的事情乾的太多,報應一定會有的。

老百姓相信天道輪迴,相信因果報應,而且,這點在中國這塊土地上還特靈驗,因為天道即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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