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限期向組織主動交代問題的通告

關於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限期向組織主動交代問題的通告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為深入推進自治州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限期向組織主動交代問題,爭取寬大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國家法律,發佈通告如下:

一、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存在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紀違法活動,主動向組織交代存在的問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凡主動交代本人違紀違法問題的,可以依規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違紀違法情節較輕的,可以依規依紀依法免予黨紀政務處分。

二、凡涉黑涉惡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檢舉揭發同案人員或者其他人員違紀違法犯罪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可以依規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

三、凡主動交代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紀檢監察機關將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堅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寬嚴相濟。

四、凡瞭解掌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線索的,可以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向當地紀檢監察機關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依據有關規定,對實名舉報人員予以獎勵。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安全。

在押人員檢舉揭發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監察機關將按照規定的程序,依法向司法機關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

五、本人委託他人或者以信函、電話、網絡等方式向組織如實交代問題的,視為主動投案;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者親友主動報告後將相關違紀違法人員送來投案,並如實供述違紀違法犯罪事實的,視為主動投案。

六、在規定期限內拒不主動投案交代違紀違法問題,或者本通告發布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甚至銷燬證據、轉移涉案款物、相互串通、訂立攻守同盟等對抗組織行為的,堅決依規依紀依法從嚴懲處。

投案自首和舉報方式:

(一) 來信來訪

1.巴州紀委監委:庫爾勒市迎賓路78號巴州紀委監委信訪室,郵編:841000。

2.庫爾勒市紀委監委:庫爾勒市延安路60號黨政辦公大樓裙樓庫爾勒市紀委監委信訪室(108室),郵編841000。

3.焉耆縣紀委監委:焉耆縣和平路1465號(焉耆縣人民檢察院院內)焉耆縣紀委監委信訪室,郵編841100。

4.博湖縣紀委監委:來信請寄博湖縣博湖鎮光明北路(博湖縣人民檢察院院內)博湖縣紀委監委信訪室,郵編841400;來訪請到博湖縣紀委監委信訪接待室(博湖縣紀委監委一樓)。

5.和靜縣紀委監委:和靜縣和靜鎮建設路8號院(和靜縣人民檢察院院內)和靜縣紀委監委信訪室,郵編841300。

6.和碩縣紀委監委:

和碩縣特吾裡克鎮石材大道355號和碩縣紀委監委信訪室,郵編841200。

7.尉犁縣紀委監委:尉犁縣黨政大樓尉犁縣紀委監委信訪室(611室),郵編:841500。

8.輪臺縣紀委監委:輪臺縣黨政綜合辦公樓輪臺縣紀委監委信訪室(713室),郵編:841600。

9.且末縣紀委監委:且末縣前進西路且末縣紀委監委信訪室,郵編:841900。

10.若羌縣紀委監委:若羌縣勝利路922(若羌縣人民檢察院院內)若羌縣紀委監委信訪室,郵編841800。

(二)撥打(0996)12388,根據語音提示操作

1.巴州紀委監委:撥打(0996)12388按1或2選擇使用語種,按1選擇巴州地區,按0選擇巴州紀委監委。

2.庫爾勒市紀委監委:

撥打(0996)12388按1或2選擇使用語種,按1選擇巴州地區,按1選擇庫爾勒市紀委監委。

3.焉耆縣紀委監委:撥打(0996)12388按1或2選擇使用語種,按1選擇巴州地區,按2選擇焉耆縣紀委監委。

4.博湖縣紀委監委:撥打(0996)12388按1或2選擇使用語種,按1選擇巴州地區,按3選擇博湖縣紀委監委。

5.和靜縣紀委監委:撥打(0996)12388按1或2選擇使用語種,按1選擇巴州地區,按4選擇和靜縣紀委監委。

6.和碩縣紀委監委:撥打(0996)12388按1或2選擇使用語種,按1選擇巴州地區,按5選擇和碩縣紀委監委。

7.尉犁縣紀委監委:撥打(0996)12388按1或2選擇使用語種,按1選擇巴州地區,按6選擇尉犁縣紀委監委。

8.輪臺縣紀委監委:撥打(0996)12388按1或2選擇使用語種,按1選擇巴州地區,按7選擇輪臺縣紀委監委。

9.且末縣紀委監委:撥打(0996)12388按1或2選擇使用語種,按1選擇巴州地區,按8選擇且末縣紀委監委。

10.若羌縣紀委監委:撥打(0996)12388按1或2選擇使用語種,按1選擇巴州地區,按9選擇若羌縣紀委監委。

(三)登錄http://xinjiang.12388.gov.cn/bygl,根據文字提示操作

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紀律檢查委員會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監察委員會

2019年4月29日

【公告】中央掃黑除惡第21督導組公佈舉報電話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策部署精神,中央掃黑除惡第21督導組近日進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

中央掃黑除惡第21督導組督導進駐時間原則上為1個半月。督導進駐期間(2019年4月8日—5月25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991-2382091、2382092、2382093,專門郵政信箱:烏魯木齊市B036號郵政信箱。督導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10:00—22:00。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導組職責,中央掃黑除惡第21督導組主要受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涉黑涉惡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

關於敦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具體要求,2018年1月以來,新疆巴州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先後開展了四次“雷霆”行動,依法打掉了一批黑惡勢力犯罪團伙,查處了一批涉黑涉惡“保護傘”,有力遏制了黑惡勢力犯罪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一步擴大專項鬥爭成果,在此,我們鄭重重申,巴州政法機關將嚴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案件辦理,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堅決做到“三個不放過”,案件沒有查透不放過,“保護傘”沒有挖乾淨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敦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儘早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有關規定,發佈通告如下:

一、凡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二、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犯罪人員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主動投案。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並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四、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本人黑惡勢力犯罪等其他罪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以自首論。

五、犯罪嫌疑人自願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不起訴。

六、黑惡勢力犯罪人員到案後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積極配合偵查、起訴、審判工作,在查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機構和組織者、領導者的地位作用,組織實施的重大犯罪事實,追繳、沒收贓款贓物,打擊“保護傘”等方面提供重要線索和證據,經查證屬實的,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並對其參照證人保護的有關規定採取保護措施。

八、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要認清形勢,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嚴懲。窩藏、包庇黑惡勢力犯罪人員或者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對提供有價值線索,為發現、查處、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發揮重要作用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司法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安全。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舉報電話:

州中級人民法院:0996-8792314、8792219;

州人民檢察院:12309、0996-2116000;

州公安局:0996-5896057;

州司法局:0996-2027212;

州掃黑辦:1183883。

巴州中級人民法院

巴州人民檢察院

巴州公安局

巴州司法局

2019年4月23日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

審核:龐博

主辦:尉犁縣委外宣辦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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