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律師解讀丨神木礦難企業:名列被責令停產停建礦井名單系誤讀

雄律師解讀丨神木礦難企業:名列被責令停產停建礦井名單系誤讀

《雄律師精彩案例解讀500篇》


【案情簡介】2019年1月12日,陝西省神木市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李家溝煤礦發生21人不幸遇難的事故,1月14日,公安部門依法對該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某和李家溝煤礦礦長鬍某某、安全礦長王某某、生產礦長牟某某、總工程師屠某某、掘進隊隊長張某某等6人採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並凍結企業銀行賬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此前,有媒體報道,涉案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曾在2017年出現在陝西省煤礦“體檢”專項工作的責令停產停建整改煤礦之列。”

雄律師解讀丨神木礦難企業:名列被責令停產停建礦井名單系誤讀

有報道稱涉案企業列入“停產停建名單”

【雄律師解讀】但是據雄律師查證,文中提及的文件為《陝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對全省煤礦開展全面安全體檢專項工作的通知》(陝安委〔2017〕3號 ),這是按照當年2月20日全國安全生產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開展煤礦全面安全體檢專項工作的通知》要求,經陝西省安委會研究決定,為在全省煤礦開展全面安全“體檢”專項工作而印發的通知。該通知網址為:http://www.smaj.gov.cn/info/1781/31269.htm

雄律師解讀丨神木礦難企業:名列被責令停產停建礦井名單系誤讀

陝安委〔2017〕3號通知


雄律師解讀丨神木礦難企業:名列被責令停產停建礦井名單系誤讀

通知最後一頁

通知附件2為《正常生產建設礦井名單》,涉案公司列名於《正常生產建設礦井名單》中。

雄律師解讀丨神木礦難企業:名列被責令停產停建礦井名單系誤讀

附件2:正常生產建設礦井企業名單


附件3為《責令停產停建礦井名單》,涉案公司實際並未出現在附件3《責令停產停建礦井名單》中。

雄律師解讀丨神木礦難企業:名列被責令停產停建礦井名單系誤讀

附件3為《責令停產停建礦井名單》

但正是這麼一家“正常生產建設”的礦井企業,卻在新年之際發生瞭如此重大的生產責任事故,再一次對安全生產敲起了警鐘。據報道,陝西省已經啟動了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大排查,防止安全事故再次發生,雄律師希望通過這次排查,能夠防患於未然,徹底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因人為原因而導致的悲劇的再次發生。(完)

(雄律師簡介:郭力律師,浙江雄略律師事務所首席負責人、主任)

雄律師解讀丨神木礦難企業:名列被責令停產停建礦井名單系誤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