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又名太行山,解決了宋江等三十六人聚集在太行山的難題

《水滸傳》的源頭有很多,其中《宋江三十六贊》和《宣和遺事》都提到了太行和太行山,讓研究者大惑不解,梁山泊和太行山相距千里,二者如何融合?杜老師的泰山又名太行山的說法解決了這個問題。

《宋江三十六贊》中的“太行”

南宋末周密《癸辛雜識續集》所錄龔聖與《宋江三十六贊》(以下簡稱《贊》),是今存最早記載宋江三十六人姓名、綽號及主要特徵的文獻。《贊》中涉及宋江等人活動區域的地名不多,除贊阮小二有“灌口少年……清源廟食”和贊雷橫有“生入玉關”等語,提及“灌口”、“清源”、“玉關”三處其實無關大體的地名之外,其他稱“大行”即“太行”亦即“太行山”者,共有五處,分別是:贊盧俊義雲:“白玉麒麟,見之可愛,風塵大行,皮毛終壞。”贊燕青雲:“平康巷陌,豈知汝名,大行春色,有一丈青。”贊張橫雲:“大行好漢,三十有六,無此夥兒,其數不足。”贊戴宗雲:“不疾而速,故神無方,汝行何之,敢離大行。”贊穆橫雲:“出沒太行,茫無涯岸,雖沒遮攔,難離火伴。”諸贊中五稱“太行”,除嚴敦易先生認為“這裡面當是龔氏有意的用太行來影射,隱寓寄希望於中原俊傑草莽英雄的說法”,而非實指太行山,與本文將要得出的認識有一定契合之外,其他論者無不以為就是指太行山,唯是進一步的推論有所不同。如何心先生還止於說:“可見當時認為宋江等三十六人聚集在太行山。”孫述宇先生就不僅以“這卅六人的活動範圍與大本營所在地都是太行山”,還把《贊》中“太行好漢”故事作為“水滸”故事的一個“分枝”,“標作‘山林故事’,以別於講梁山泊的‘水滸故事”;王利器先生則更明確說《水滸傳》成書的基礎之一是講宋江等人故事的“太行山系統本”。現在看來,這很可能都是錯誤的,溯源即在對《贊》中“太行”為太行山的誤判。筆者這樣認為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第一,綜觀史載宋江等活動的大範圍,實際是以京東梁山泊為中心包括泰山在內的廣大地域,倘以《贊》文五稱之“太行”為太行山,則於史不合,所以當有別解。按宋人記宋江事,或稱“淮南盜”(《宋史·徽宗本紀》),或稱“陷淮陽軍,又犯京東、河北,入楚海州界”、“宋江寇京東,[侯]蒙上書言:‘宋江以三十六人,橫行河朔、京東……”(《東都事略》。“河朔”,《宋史·侯蒙傳》作“齊、魏”),或稱“河北劇賊宋江……轉掠京東,徑趨沭陽”(汪應辰《文定集》卷二三《顯謨閣學士王公墓誌銘》),或稱“宋江……剽掠山東一路”(張守《毗陵集》卷一三《左中奉大夫充秘閣修撰蔣公墓誌銘》),或說“京東賊宋江等出入青、齊、單、濮間”、“宋江擾京東”(方勺《泊宅編》),或曰“盜宋江犯淮陽及京西、河北,至是入海州界”(李燾《續宋編年資治通鑑》卷一八),或曰“宋江起河朔,轉略十郡”(《宋史·張叔夜傳》),或曰“山東盜宋江”、“犯淮陽軍,又犯京東、河北路,入楚州界”(李埴《皇宋十朝綱要》卷一八)等等[45],今見除《贊》之外所有宋人關於宋江活動區域的記載,涉及不過“淮南”即“淮陽”、“京西”、“京東”即“山東”、“河北”即“河朔”、“齊、魏”、“青、齊、單、濮”、海州等地。這些稱說中雖然都不直接涉及泰山或太行山,但綜合其所構成之宋江活動的大範圍,明顯是汴京(今河南開封)周圍偏重京東的廣大區域。這一區域實際的中心是京東的梁山泊,正是遠不及太行山,而與泰山為緊鄰。

這尤其可以從《東都事略》與《宋史》同是記“(侯)蒙上書言”稱宋江等,一作“橫行河朔、京東”,一作“橫行齊、魏”的不同而相通處看得出來。其中“河朔”與“京東”並列,可以認為是指河北路。“齊”即齊州,今山東濟南,宋屬京東路;“魏”即“安史之亂”前的魏州,後改置為“河朔三鎮”之一的魏博,入宋稱大名府,後改北京,即今河北大名,宋屬河北路。由此可知,“橫行河朔、京東”,一作“橫行齊、魏”的不同,實是前者以路一級範圍稱,後者以府一級範圍稱,其相通處在其所指具體都為宋河北路毗連京東路之今河北大名與濟南東西相望間梁山泊與泰山毗連一帶地區。這一地區的重鎮為鄆州(治須城即今東平),而鄆州於宣和元年(1119)升為東平府,所以才會有《宋史·侯蒙傳》載蒙因上書言“不若赦江,使討方臘以自贖”而被“命知東平府”之事。否則,若以宋江“橫行河朔”為在河北近太行山一帶活動的話,朝廷還會命侯蒙“知東平府”嗎?徽宗雖昏,亦不至如此。

第二,史載宋江事雖涉及“京西”與“河北”即“河朔”兩路,因此不排除宋江等偶爾一至太行山的可能,但並不能得出宋江“這卅六人的活動範圍與大本營所在地都是太行山”的結論。按宋之“京西”、“河北”兩路各地域甚廣,不便一說到“京西”、“河北”就一定是到了太行山。按《宋史·地理志》載:“京西南、北路,本京西路,蓋《禹貢》冀、豫、荊、兗、梁五州之域,而豫州之壤為多……東暨汝、潁,西被陝服,南略鄢、郢,北抵河津。”又載:“河北路,蓋《禹貢》兗、冀、青三州之域,而冀、兗為多……南濱大河,北際幽、朔,東瀕海岱,西壓上黨。”這兩路屬今河南、河北、山西的部分地方如上黨(今山西長治)近太行山或在太行山,但這些地方分別為宋京西之北界、河北之西界,而上引“宋江犯淮陽及京西、河北,至是人海州界”等涉及京西、河北的記載中,其征戰運動的路向,一致是京東、沭陽、楚海州界等偏於汴京東南之京東東路、淮南東路一帶去處。這一路向,倘非有意作大寬轉至京西路北界和河北路西界的太行山,然後折回以去京東等地,那麼其繞行京西、河北兩路的取道,一般說應是京西、河北兩路近汴京之地,便於去京東以至沭陽、楚海州的地方。這條以汴京為向心點繞行的路線,在京西、河北境內,總體上為背太行山而趨向於京東梁山泊,而後歸於淮南東路的海州。這一條路線,如果說其上半段自淮陽繞京西以至河北的部分言,尚不排除偶爾一至太行山的可能,但也絕不會到可以稱“太行好漢,三十有六”的地步,那麼其下半段自河北走京東入淮南的部分,不僅與太行山為漸行漸遠,而且中經八百里梁山泊,主要是水道,即如餘嘉錫先生所說:“江所以能馳騁十郡,縱橫於京東、河北、淮南之間者,以梁山泊水路可通故也。”更是完全沒有一至太行山的可能。從而《贊》中五稱之“太行”,必非太行山。又自古舉事者,勝則攻城入據,敗則退保山林,宋江這支隊伍的流動性與戰鬥力極強,其且戰且行,既“轉掠十郡,官軍莫敢攖其鋒”,所向無敵,也就沒有在京西、河北遁入無可“掠”之太行山的必要,從而以《贊》之“太行”為太行山,情理上也是說不通的。

第三,《贊》中所透露地理特色亦與太行山不合,而更合於別稱“太行山”的泰山。按《贊》中既稱“太行好漢,三十有六”,則諸贊中涉及地域的用語,除如上引“清源”、“玉關”等僅關乎個別人物來歷始末者之外,其他都應該與“太行”有關。倘以“太行”為太行山,而太行山雖臨黃河,卻在河之中上游並無水域廣大的湖泊,那麼《贊》中如“出沒太行,茫無涯岸”所憑之湖山相倚之態,和相應寫有“夥兒”、“火伴”等水上英雄的內容便無所著落。而京東“八百里梁山泊”東與泰山毗連一帶,卻正是這樣一個可以水陸兩棲作戰的大舞臺。孫述宇先生因於餘嘉錫等人的考證,僅執於“靖康”之後“太行忠義”活動的史實對水滸故事的影響,而不顧《贊》辭隱寫有水上英雄與廣大水域的事實,所做《贊》中所說是一個“活動範圍與大本營所在地都是太行山”的“山林故事”[48]的結論,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第四,從元陸友仁《題〈宋江三十六人畫贊〉》對《贊》辭的理解看,此“太行”也不會是太行山,而是泰山。陸詩一面誠如餘嘉錫先生所論雲:“友仁詩作於有元中葉,去宋亡未遠,典籍具在,故老猶存,故所言與史傳正合。”確有詩史的價值;另一面陸詩就《贊》而作,也是理解《贊》之內容的可靠參考。而正是這首詩稱“京東宋江”,而無一言及於《贊》中五出之“太行”,反而若為《贊》中寫有水域和“出沒太行,茫無涯岸”之說作注似的,明確寫出了“宋江三十六”活動過的地域有“梁山泊”、“石碣村”。這使我們一面不能不認為,陸友仁是以《贊》所五稱之“太行”並非太行山,宋江等活動的中心是“京東”毗鄰泰山的梁山泊;另一面推測他也許還知道此“太行”為泰山避諱之不甚流行的別稱,不便承《贊》之五稱以“太行”言宋江事,遂舍“太行”而僅言“梁山泊”、“石碣村”。

第五,從《水滸傳》的描寫看,其作者或寫定者也以《贊》之“太行”為隱指泰山。《水滸傳》雖作年頗有爭議,但其寫宋江三十六人與《贊》中所記多相一致,某種程度上可視為對後者的承衍。從而《水滸傳》對宋江三十六人形象的處理,可以看作對《贊》辭記敘的理解。以此而論,《贊》稱戴宗雲:“不疾而速,故神無方,汝行何之,敢離太行。”但《水滸傳》寫戴宗並未著明為山東人進而泰安人,卻最後到泰山歸神。倘若《水滸傳》的作者以為《贊》之“太行”為太行山,則不難寫他去彼終老,卻一定把《贊》中戴宗所不“敢離”之“太行”寫作泰山,這在泰山有別稱“太行山”之俗的情況之下,應是表明《水滸傳》作者知道而且認可此“太行”實為泰山之別稱,從而在寫及戴宗歸神這一不同於《贊》之寫“群盜之靡”的褒揚性情節時,能斷然不用《贊》中容易引起誤會的別稱“太行”,而直書揭明為泰山了。

綜上所論,我們寧肯相信《宋史》、《東都事略》等書完全不及“太行山”的記載,相信陸友仁詩與《水滸傳》以不同形式所表達對《贊》之內容的詮釋,而決不應該只據詩體的《贊》辭字面所顯示內容上亦不無自相矛盾的說法,相信其所謂“太行”是太行山並進而想入非非;反而是從亂中有序的歷史記載和泰山別稱“太行山”之俗,以及《贊》之並寫山水的特點中深窺其所寫“太行”,絕不會是“天下之脊”的太行山,而應當是毗鄰梁山泊之別稱“太行山”的東嶽泰山。對《贊》中“太行”稱名的這一揭蔽,將有利於澄清宋元如《宣和遺事》等小說戲曲中稱“太行山樑山泊”等的讀誤。

《宣和遺事》等小說戲曲中的“太行山”

泰山又名太行山,解決了宋江等三十六人聚集在太行山的難題

除上引陸友仁詩之外,宋元明文獻中把宋江三十六人與梁山泊聯繫起來的小說戲曲,有宋或元佚名《宣和遺事》(以下簡稱《遺事》)寫晁蓋、宋江等“同往太行山落草為寇去也”、“前往太行山樑山泊去落草為寇”;元末明初楊景賢《馬丹陽度脫劉行首》雜劇中有云:“你怎不察知就裡?這總是你家門賊。怎將蓼兒窪強猜做藍橋驛?梁山泊權當做武陵溪?太行山錯認做桃源內?”把蓼兒窪、梁山泊與太行山並舉;又晚明馮夢龍編著《古今小說·沈小霞相會出曱師曱表》中有“明日是濟寧府界,過了府去便是太行山樑山泊”,與“前途太行梁山等處”等語。此外,《水滸傳》中雖無“太行山樑山泊”的稱說,但百回本第十六回寫黃泥岡的賦贊中仍有“休道西川蜀道險,須知此是太行山”的句子,明確提及“太行山”。

以往有關如上表述的研究中,學者對“太行”、“太行山”與“梁山”、“梁山泊”之關係,或避而不談,如餘嘉錫《宋江三十六人考實》、馬幼垣《〈宣和遺事〉中水滸故事考釋》;或以為“太行”為虛擬,如嚴敦易先生認為:“我們不必要去想象明萬曆以後,太行梁山連在一處,還有其特殊的解釋,或濟寧一帶,真有另外一個太行的山名。太行和梁山並稱,是傳說故事中對於草莽英雄,特別是抗金義軍的一種概括,太行梁山混用,是傳說故事在民間流傳弄不清空間與地理上的距離間隔的藝術現實,太行梁山,都是一種象徵。”或認為是敘事中的地理錯誤,如何心說:“太行山在東京之西,梁山泊在東京之東,把兩處地方牽扯在一起,這是《宣和遺事》編者的粗疏”;或以為雖非地理錯誤,但當別解,如王曱利器把“太行山樑山泊”斷句作“太行山、梁山泊”,進而認為《遺事》中“同往”、“前往”云云的兩句話,表明“《水滸》故事有太行山、梁山泊兩個系統的本子”,這兩個本子“一經傳開,後人便以太行山、梁山泊相提並論”。

如上問題的關鍵在於“太行山樑山泊”之稱,其“太行山”、“梁山泊”在宋一屬京西,一屬京東,絕不可能連屬稱同一區域。對此,除餘嘉錫先生等持闕疑的態度可以不論之外,嚴敦易先生的解釋雖在小說美學上是說得通的,但出發點卻是“眼前無路想回頭”(《紅樓夢》第二回)。至於王曱利器先生由此生出“太行山系統本”的推想,當是由於不敢相信“太行山樑山泊”間為連屬關係而不可以點斷,又在點斷作兩處地方以後,還忽略小說中“明日是濟寧府界上,過了府去”,不當先到“太行山”而後到“梁山泊”,從而失去了發現自己讀誤的可能。又何心先生以為“編者的粗疏”,雖常識常情,但也應該知道《遺事》雖為野史,其有關晁蓋、宋江故事一節敘事,卻並無多明顯地理錯誤。所以,這個問題並不能至諸先生之說而了斷,還有必要尋求“特殊的解釋”。

於是上論泰山別稱“太行”即“太行山”成為釋此百年疑惑的關鍵。因為除了常識可知的比較太行山,別稱“太行山”之泰山才真正與八百里梁山水泊為山水相連之外,更重要的是如上實已論及,宋人文獻載宋江活動區域中,已包括了泰山一帶。餘嘉錫論《泊宅編》言“京東盜宋江出青、齊、單、濮間”說:

青、齊、單、濮皆京東路濱梁山泊之地也。元陸友仁詩云:“京東宋江三十六,懸賞招之使擒賊。”不曰河北,不曰淮南,並不曰鄆城(小說言江為鄆州鄆城縣人),而曰京東者,因梁山泊瀰漫京東諸州郡,故舉其根據地之所在以稱之也。

雖然餘說也未及於泰山,但北宋泰山為齊州(後稱濟南府)南界,而地連梁山水泊,宋江等當年活動區域包括泰山,實可以意會得之。進而以泰山之別名稱“太行山樑山泊”,實在於無可無不可之間,恰是小說家敘事可取之境。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我們不願意相信《遺事》作者等必是犯了東拉西扯的低級的地理知識錯誤,就應該相信“太行山樑山泊”之稱“太行山”,實是用了泰山的一個不夠廣為人知的別名,所指乃泰山與梁山泊相連一大片地域。

至於《遺事》作者別稱泰山為“太行山”而不直稱泰山之故,除上論泰山避諱的原因之外,一方面還當由於其既寫宋江等“落草為寇”,就不能不說他們有山寨憑依,就只好用了泰山的別稱“太行山”並時或簡稱“太行”;另一方面太行山不僅與泰山一樣自古“多盜”,還如泰山與梁山泊相連地域一樣,是靖康之後抗金忠義軍活動的兩大主要區域之一,使二者確有嚴敦易先生所說“很悠久的精神聯絡”,實也有便於作者作此以“太行山”隱指泰山的安排。

關於《遺事》之“太行山”不是太行山,而是隱指泰山,從其敘事中也可窺見一斑。按《遺事》寫“太行山”或與“梁山泊”綴為一體,故應與後者聯繫起來一併考察。而相關文字,除寫楊曱志賣刀殺人被捕發配衛州的途中,李進義等“兄弟十一人往黃河岸上,等待楊曱志過來,將防送軍人殺了,同往太行山落草為寇去也”,和“且說那晁蓋八個,劫了蔡太師生日禮物……不免邀約楊曱志等十二人……前往太行山樑山泊落草為寇”之外,其他有四處都作“梁山泊”。由此可見者有三:

一是楊曱志等十二人“同往太行山落草為寇去”的“太行山”,也就是“不免邀約楊曱志等十二人”前往落草的“太行山樑山泊”的“太行山”,同是與“梁山泊”山水相倚的一座山。而由於“梁山泊”只在山東,所以此“太行山”不會是太行山;

二是《遺事》寫得清楚:楊曱志賣刀殺人是在潁州(今安徽阜陽),獲罪刺配衛州(今河南汲縣),途經汴京(今河南開封)。衛州雖近太行山,但楊曱志尚未至衛州,到了“黃河岸上”,就被孫立等殺公差救了。當時黃河流經汴京城北,這救了楊曱志的“黃河岸上”在汴京的郊區,北距衛州尚有約三百里。所以,孫述宇先生說“他的義兄弟孫立等在衛州黃河邊上,把防送公差殺了……從衛州上太行山”,又注說“楊曱志等人上太行,是從太行山區邊上的衛州去的”云云是錯誤的。楊曱志等人是從流經汴京城北的黃河舟行而下,去了京東梁山泊毗鄰的“太行山”,所以才有下文“不免邀約楊曱志等十二人……前往太行山樑山泊落草為寇”之說。由此也可見上列“太行山落草”與“太行山樑山泊去落草”的一致性,在於其所謂“太行山”都不是太行山,而是近“梁山泊”的同一座山,為別稱“太行山”的泰山;

三是進一步聯繫《遺事》此節寫晁蓋、宋江諸事,凡涉及地理,除鄆州等之外,如晁蓋八個“劫了蔡太師生日禮物”的地方是“南洛縣”“五花營”也實有其地,即今河南濮陽南樂縣五花村,南距鄆城、梁山都在二百華里以內。倘以“太行山”為太行山,那麼一位敘事在“五花營”這種小地名都準確(合理)無誤的作者,會同時發生“太行山樑山泊”的所謂“粗疏”嗎?此外,還如嚴敦易先生所論:“《宣和遺事》記宋江攻奪的州縣,作‘淮揚、京西、河北三路’,獨無京東,當因梁山泊本在京東之故;否則既在太行山,又何必再特提河北呢?”種種跡象,可見其“太行山”必非太行山;而且從《遺事》中極少虛擬地名看,這“太行山”也不便遽以為僅是“一個象徵”,而與八百里水泊相倚的泰山別稱“太行山”,正可以備為“特殊的解釋”。

《遺事》寫晁、宋故事以“太行山”隱指泰山的秘密,從其寫“太行山”、“太行山樑山泊”等同時寫及泰山也可見端倪。按《遺事》寫及泰山的文字,除九天玄女實為泰山神之外,還寫了吳加亮向宋江說及晁蓋“政和年間,朝東嶽燒香”,又寫宋江與吳加亮商量“休要忘了東嶽保護之恩,須索去燒香賽還心願則個”,並“擇日起行……往朝東嶽,賽取金爐心願”。如此等等,“太行山樑山泊去落草為寇”的“宋江三十六”受到的是“東嶽保護之恩”,晁、宋曾先後率眾朝拜的是泰山。倘以此“太行山樑山泊”之“太行山”為太行山,那麼太行有北嶽恆山,“東嶽保護”豈非越俎代庖了嗎?而且晁、宋等既在此“太行山樑山泊”,則太行山才是其最大保障,怎麼可以不感恩太行山或北嶽的保護,而“往朝東嶽”呢?這些矛盾的唯一解釋,就是以其“太行山”只是東嶽泰山的一個別稱,從而感恩“東嶽”也就是感恩“太行山”。唯是《遺事》作者在他視為是正面描寫涉及泰山時直寫稱“東嶽”,視為是負面描寫時則曲筆作“太行山”。後世劉景賢、馮夢龍等當因深悉此義,故能以不同方式襲用之。而今人一切有關“太行山樑山泊”為“編者的粗疏”或奇特解會,皆是因不明此“太行山”為泰山別稱之故,而誤入了歧途。

至於《水滸傳》中只說梁山泊,僅一見“太行山”,當是由於《水滸傳》的作者或編訂者雖知泰山有別稱“太行山”之俗,但也知其流行未廣,故從眾之常識而有意避免牽合太行山以言梁山泊,並不見得就是為補《遺事》“粗疏”。否則,儘管其筆下要略加斟酌,但並不難“只說梁山泊,絕不提太行山”的。

綜上所考論,可以得出如下認識:

一、歷史上由於種種原因,一方面自古就有“泰山”別稱“太山”之說,而唐宋元明諸代又有“太行山”、“泰行山”之俗;另一方面“太行山”之“太行”又自古音訓“泰行”或“泰杭”,後世或稱“泰行山”。兩山各稱名多歧與交叉共名的現象,導致唐宋金元明長時期中主要是泰山別稱“太行山”的混淆,並時或進入某些文獻的應用。

二、泰山別稱“太行山”在官書與正統詩文中較少,各類通俗文學特別是小說戲曲中時見。一般說來,泰山被作為褒揚的對象或與這類對象相聯繫時,往往直寫為“泰山”、“東嶽”或“太山”等,而在說唱有修辭上的需要如《二郎寶卷》、《泰山寶卷》及《水滸傳》之例中,和涉及“盜賊”等負面因素時如在《贊》、《遺事》、《殘唐》等有關黃巢、宋江故事的作品中,往往因諱言泰山而代之以別稱“太行”、“太行山”等。這時的“太行”、“太行山”等,不是太行山,而是東嶽泰山。明乎此,則知以往學者於“太行”、“太行山樑山泊”等的判讀及其推測中的所謂“太行好漢”的“山林故事”與“太行山系統本”,基本上都是錯誤的。

三、泰山別稱“太行山”只是一定範圍的小傳統。其始偶見於唐代小說,宋代及其以後文獻中迤邐有較突出的表現,並形成一個演變的過程,即宋人史籍涉“盜”記載的諱言泰山——宋元雜著及小說戲曲涉“盜”描寫的泰山別稱“太行山”——元明《水滸傳》的有意避言“太行山”。這同時是“梁山泊”在水滸故事中從無到有被突出為中心的過程。但至明代,泰山別稱“太行山”之俗及其對說唱文學與小說的影響,仍不絕如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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