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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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在河北平原地区,说一下我们村今年宅基地相关的问题吧,或许能给大家一些参考。

我们村在去年年底前完成土地确权后,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监督管理,相关的宅基地证、房屋不动产证、耕地承包证等等都已经下发到户。以后在宅基地上盖房子都要严格按照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及建房屋的相关面积规定、高度规定来严格实施。

但各村的实际情况不同,也不会“一刀切”的去管理,而是多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管理。

(1)首先规定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

在我们村土地确权之前 ,就已经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这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的,比如农村不管你是新建,还是扩建,或者改建的房屋,宅基地面积通常是按户来定,每户规定面积80-120平方米。

在我们村鉴于每户人口不同,实际情况不同,允许一定范围的浮动,但总体来说宅基地面积不会超过140平方米。如果是历史遗留问题,那么这部分多出来的宅基地也还是允许使用的,不过相应的要采取一些措施,不会强拆的。

(2)其次明确了宅基地上建房子的面积。

我们村是这样规定的,一户宅基地上新建房的高度不能超过11米,也就意味着最高只能盖三层板房;

还有盖新房的面积不能大于宅基地面积的250平米,但具体实施起来,一户人家如果是在宅基地上申请重新建房的话,是不允许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

也就意味着宅基地面积如果是100平米,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也就在300平方米。

(3)宅基地面积过大怎么办?

在我们村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老宅基地,老房屋,只要还能使用,就不会过多干预,宅基地面积过大或者建筑面积过大,只要房屋完好,尚有人使用,那么村集体会暂且不干预。但若要翻新重建,那么就要严格按照宅基地证上土地确权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了。

再有就是如果宅基地面积过大,不是不允许建房,对于超出宅基地证上面积的宅基地,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宅基地使用费用的。

比如我们这里规定,宅基地超出确权后20平米以下的,不用交费,可使用;超过20-70平方米宅基地的,需要每年交费,按照超出的实际面积进行交费(注意啊,是每年都要交),不过相对来说,这个费用不会太高。

可是超出了宅基地确权后面积70平米再多的,就要增加收费力度了,这个增加的费用,我问了一下爸爸,他也不清楚。相信各地各村的实际收费情况也不太一样。

(4)宅基地面积超标,主动报告并补缴使用费用的,不会拆除超出面积的宅基地上建筑;若隐瞒事实的,会被拆除。

这一条也是我问过我们村支部书记后,才了解到的,就是排除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之外,有人新建房屋,对宅基地使用面积超标的,如果很自觉向村委及时报告自己家情况,并对超出面积的宅基地补缴费用,那么你的使用就是合法的。

但有些人爱占小便宜,明明自己使用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标准了,却隐瞒不报,抱有侥幸心理,妄图蒙混过关。那么这样的人超出的宅基地面积,发现后,不会提醒补缴费用,直接强制拆除,这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执法力度。

总的来说,全国各地各村的实际情况不同,具体执行的时候也不会那么死板,都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灵活实施的,具体相关政策,只需要向村相关部门咨询即可了解。


李阿冰


农村宅基地过大的情况很多,要看具体情况,不能简单的一刀切。虽然说现在农村实行一户一宅,但是也不能把农民合法继承的老宅子没收。其实农村谁家也是一样,父母或者祖辈去世以后,房产由子女继承,这是法律规定的。任何各人和集体都无权干涉人家的继承权。我有个朋友,他叔叔年轻的时候就去了东北,多年来一直没有再回老家居住,可朋友的爷爷也给他叔叔留了房子。

前年他叔叔从东北回来,因为自己的儿女也都不在老家,所以就把房子过继给了侄子,也就是我这个朋友。而我这个朋友本来已经在老家有一处老房子,但是他叔叔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到了侄子的名下,这样一来他就不符合农村一户一宅制了,但是人家叔叔情愿把房子转让给侄子,让侄子有了继承房子的权利,按照继承法,人家也是合理合法的。村子里也不会因为人家一户两宅,而没收人家的房产。由于多年来叔叔的房子一直没有人居住,所以破烂不堪,去年我的朋友回老家,把叔叔的老宅子重新修缮了一遍。


过去农村只要谁家的儿子到了娶媳妇的年龄,村里都会给村民审批宅基地,那个时候对于宅基地的政策比较放宽,如果宅基地的附近较宽敞,又没有什么建筑物,也不影响村集体和其他人的利益,有的村民就会在原宅基地的基础上,往外拓宽一些,这样就比村里审批给你的宅基地面积多了,那么多出来的这部分宅基地的面积应该怎么办呢?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村里是这样解决的。


上个世纪80年代,那个时候农村还给农民划分宅基地,在我曾经居住的老房子的前面,一排房子相邻着五家村民。最初第一家村民盖房子的时候,在原有宅基地的基础上往外拓宽了两米。后来这四家村民,盖房子的时候,就紧跟着第一家的样子,也往外拓宽了两米。后来村里发房产证的时候,实地丈量了占地面积。虽然说村民不应该往外拓宽宅基地面积,但那个时候土地管理没有现在这么严格,村里也就按照当时土地的价格,让这五家村民,各自交了罚款,这样多出来的那部分也在房产证上了。这样也就不算违法建筑了。这是上个世纪的事情,如果现在恐怕是不行,宅基地面积多出一分,恐怕也是要拆除的。


还有一部分的村民,宅基地面积过大的原因是,虽然自己有房子,但是又买了同村人的房子,这样的情况在农村也有很多。当初农村也没有规定一户一宅,法律也允许同村人之间相互买卖房屋,只要房产证过户,户主已经变更,就算是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过大,也不属于违法建筑。这种情况村里同样不会干涉,更不会收回村民多出来的宅基地。

如果你在自己的房前屋后,或者自留园自留地里,也或者是耕地里,擅自建房搭屋,这些都不属于你的宅基地,都属于违法建筑,政府不追究的时候,你就可以先使用着,一旦政府追究起来,全部无偿拆除。


灵子


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怎么办?

听说过幸福的烦恼,想必对于你来说,农村宅基地面积太大就是喽。农村宅基地都是有具体规定的,大的也就是200平米左右吧。面积大总比面积小了好,我们这的宅基地大约是12*17米左右的,属于一般情况吧。我今天就来说说面积大怎么办,给您一点参考意见。

在院子里栽种果树:

在农村把房子盖好后,一定要舒适,足够自己用的就可以了,这时候家里的院子一定很大。然后买上一些果树,像石榴树,枣树,无花果,一定腾出一个角落,种植一颗葡萄树,这样夏天乘凉的时候就能吃到新鲜的绿色无污染的水果。

在院子里栽种蔬菜:

开辟出一片空地,栽种上西红柿,茄子辣椒,种上几行黄瓜,豆角,还有香菜生菜等,根据腾出的院子空间,种上你喜欢吃的,一年的蔬菜能充足供应了。

在院子里做点别样风景:

靠墙的地方,栽种上几颗竹子,用水泥和砖块围起来,挖2~3个平方的水坑,种上几颗莲藕,养上一些金鱼或者鲤鱼,过年过节的时候,可以打捞上来犒劳自己。还可以买一些花花草草,像迎春花,月季花,樱花,菊花腊梅等一年四季都是个大花园了,最好用水泥和砖块在院子里分割开来,规划出人行道,水管的布局直接能浇灌整个院子。

看了这么多,还在感觉自己家的院子大吗?估计这个时候,你会说,院子空间好像小了点吧,只要用心规划,花不了多少钱,就能把自己家的院子规划的美美的,您说是这样吗?


最三农


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怎么办?这个对咱们房屋所有人来说是好事,尤其是面临拆迁时,谁不希望自己的土地使用证上面积能大点,有的人家在得到拆迁消息时还想尽办法加高、外抻,为的就是测量时登记面积能大些,好获得更多拆迁补偿。



近些年,由于农村宅基地越来越紧张,已经不批准宅基地了,拥有农村户口家里有农房成了一件让人羡慕的事,房子就是固定资产,有房就有资本啊。在过去申请宅基地就很容易了,只要家里儿子到了成家的年龄,就可以向村委申请宅基地,面积都差不多。通常给四间房的大小144平方左右,当然由于当时宅基地管理没有这么严格,东西多抻出一点来也无伤大雅。

但是如果面积过大,就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了。首先会引起邻里之间的不满,你盖房时占的面积大了,就有可能影响了邻居的利益,不可能别人四口之家都是一百四五十平,你们家是三四百平,这样就有些夸张了。当然如果说在当时特殊条件下这个房子就盖起来了,没人反对也没有人闹事,那就可以啊,恭喜你占了这么大平方的宅基地。



这种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宅基地面积过大可以放心的使用,没有人会去给你拆除或者损毁,不过通常这多余的面积不会体现在土地使用证上的,这就需要后来确权。如果说上下差别不大,四口人144平方左右,五六口人168平方甚至最多200平方,这些都在可通融范围内,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像题主说的“面积过大”这就要另说另讲了。


有的地方对于面积过大的部分给予确权,需要房主按照规定对超出部分进行补交,补交的钱不会太多,对于房主来说肯定合适,这种情况就乖乖补交吧,能把这部分宅基地确权才更重要。有的地方就不会给超出的这部分宅基地确权,我们这里就是如此。遇到拆迁时,对于个别历史原因造成的宅基地面积略大的,通常按照正常赔付;对于面积过大的,别人家一百五六十平,这户人家三四百平的,只根据土地使用证面积赔付,超出部分也不会一分钱不给,只是按照评估公司给出的价格,一平方赔付个八九百块钱不错了,不会全部赔付。


小十六123


首先明确一点,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对宅基地确权影响不大,这个可以放心!

最近几年,各个地区出台相关政策,对宅基地的面积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很多农村人建房的时候只顾建房,却根本不清楚农村建房还有宅基地面积的相关规定。小焦也是在网上查了相关资料之后才搞清楚一些地区对宅基地面积的相关规定。按照现在的相关标准,大多数农户的宅基地面积是超标的(记住,是宅基地面积,不是建筑面积)。那有的人就说了,宅基地面积超标可咋办?有没有什么影响?今天我们就聊一聊这个问题。

首先,房屋不会强制拆除。宅基地面积超标,很多人担心的是会被强制拆除。其实这个不用担心的,如果宅基地面积超标,应该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以前超的比较多)。因为近年来各个地区对宅基地面积的规定还是比较严格的,超标的不多,所以只要不是违章建筑,是不会被强制拆除的。

其次,对宅基地确权不会有影响。大多数地区在进行宅基地确权的时候,会对宅基地面积进行测量计算,不算不知道,一算肯定很多超标的,那超标的咋整呢?这个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分阶段依法处理宅基地超面积问题有三点:

第一,只要是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要按照批准面积进行确权;

第二,没有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在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实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后到现在都没有扩大的,不管有没有超面积都给确权;二是《条例》开始实施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建房占用宅基地超过了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出面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确权方式多样,按照当地规定进行);三是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需要补办相关用地手续,之后可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但是超过的面积要在相关证书上注明。

所以,由此可见宅基地超面积是不会对标准面积的宅基地确权产生影响的,但是第三点对超出面积怎么处理并没有进行说明。

最后,宅基地超出面积怎么处理?上文中对宅基地面积超标的三中处理方式中,第一二条基本上没有问题,超出面积也是会确权的。但是第三条中说明只会对宅基地标准面积进行确权,超出面积不会确权。那超出面积怎么处理呢?小焦认为可能会有以下几点(只是个人猜测,大家以发布的实际政策为准):

第一,超出面积可以继续使用,也不会有其他什么手续;

第二,超出面积会补缴相关费用,但个人认为这样的可能性很小;

第三,以田换宅基地。就是把同样面积的土地交回集体,来换取宅基地的超出面积。

当然了,对这个问题的处理办法还是要看相关规定和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讨论情况的,处理方法也不会限于以上几种。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如果你喜欢的话就关注村官小焦吧!!!


村官小焦


所谓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就是说农村建房使用的宅基地面积,超过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为国家明确规定,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

所以,各省市农村一户宅基地到底应该多大,各地的标准不一,有的地方结合家庭户规模,有的地方结合土地的性质,这个要根据各省制定的标准。比如山东省规定,农村宅基地用地限额为: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宅基地面积零点二亩至零点二五亩,也就是133-167平方米之间;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宅基地面积零点二亩至零点三亩,即133-200平方米之间。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最多不得超过零点四亩,即267平方米;山地丘岭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宅基地面积零点二亩,即133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零点四亩,即267平方米。

因此,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是否过大,要结合当地的政策合理解读,一般农村村民申请宅地时,上级批准的面积,就是当地通行的面积。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中可能出现一户多宅,或者一户虽然只有一宅,但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现象。比如胶东地区一般的宅基地是四间房屋,但有的人家祖上留在的宅基地是五间房屋,有的是七间房屋,有的两栋房屋并为一处,都能造成宅基地面积超标。对于这些面积过大的宅基地,在宅基地确定权中,是会根据不同情况更行处理的,只要来源清楚合法,不是抢占乱建,是不会予以没收或拆除的,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权,但是超过标准的部分,可能会补交费用并做出说明,以后申请宅基地时予以抵顶。

总之,农村推行一户一宅,实行在宅基地确权,是对农民利益的维护,不会随意没收农民已有的合法宅基地,具体执行中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对于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长期保持不变。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购买的宅基地,执行地随房走的政策,宅基地使用权随房转移,给予确权。但该《条例》颁布之后购买的,宅基地使用权要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经批准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即使超过规定面积,只要条例实施后再无扩建,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也不用交纳相关税费。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这个阶段,村民建房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出部分已经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也就是说补交了相关费用的,也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而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可以按照当时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但超过现在规定面积的部分的,在记事栏内予以注明,以后遇有分户建房或者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时,再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建设重新登记。

看了晏子以上的解答,农民朋友们完全可以放心,只要你当时的宅基地来源合法,即使超过现在的使用面积,也不会给你没收或者拆除,照样可以获得登记确权。但是,超出一户一宅标准的,超出的部宅基地确权后也不得再进行翻建,只能维护使用。


齐东晏子


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我想对于我来说,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宅基地大,自己弄房子方便。可以修个花园,车库什么之类的,想想都觉得挺爽的,但现实却是我家里的宅基地面积挺小的只有60平方米,这是我爷爷时代已经分下来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一般是爷爷奶奶时代就已经划分出来,很多以前就起好的黄泥房子真的很大,现在也是很多房子成了危房了。以前分下来的宅基地面积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了,农村宅基地过大会怎么处理呢?这是要分三个阶段来处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嘛!

一、1982年以前的宅基地在《城镇建房用地管理条约》实施以后,农民的宅基地面积都没有扩大的,不管之前分下的宅基地面积有没有超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都按实际的宅基地面积确权登记。



二、1982年-1987年的宅基地,这时候的宅基地在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为止,其超过宅基地标准面积的部分宅基地面积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处理结果以确权登记。

三、1987年后的宅基地面积是符合农村当地规划的,超出的宅基地面积也是可以登记的,要补办完所有相关的手续,其超出宅基地面积标准的部分在登记薄和权属证书附属栏中标记注明的。


所以呀,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不用恐慌,你要开心才对。现在农村宅基地是很值钱的哦。你家宅基地面积大,是很招人羡慕的。


三农天地


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怎么办?

宅基地面积过大?那是好事啊。现在的宅基地审批多费劲啊,能有超出面积的宅基地多难啊。至于您说的面积超了怎么办?我告诉您,顺其自然。


对宅基地的面积有要求是近些年的事情,特别是对于近些年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卡的特别严。都是按照当地的人均宅基地要求进行分配,基本不存在超面积的可能。

而题主说的面积超标,主要是那些以前分配的宅基地,在以前对宅基地面积要求不严格。比如我的吉林老家,吉林南部山区。基本上家家都是4-5间大瓦房,还有大概1-2亩的菜地,有的甚至能达到3亩。对于这样的宅基地来说,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不会对宅基地的确权产生不当的影响。只要不是未经审批、规划的建设房屋影响不大。可能在确权之后您需要对超出面积的部分缴纳一部分资金而已。而对缴纳的资金来说,按当地要求即可。而且,对于缴纳的资金来说和您多出来的宅基地面积是九牛一毛而已。



如果您的宅基地超标,就好好修缮、保养您的房屋吧。经营好您的宅基地,以后会升值的。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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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观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的情况非常普遍,这里面有多种情况:有的是祖上留下来的,有的是因为过去村里审批宅基地丈量时放得很宽,有的是非法占有。

上世纪七十年代时,我们那里一个宅基地规定只有三分地,在这之前,审批宅基地放得宽,土地多的村里宅基地超过一亩的都很多,特别是上辈人留下的老宅基地。

那么,在宅基地确权时,如何处理这些超标部分,成为农村农民非常关心的问题。那么如何处理超标部分宅基地,能不能确权呢?

从农村实际情况看,有两个时间段:如果是1982年以前划分的宅基地,无论大小,无论超出多少,都会确权。1987年后划分的宅基地,超标部分不予确权,在房屋和宅基地证上表明注明,并且要补办各种手续。



那么,1987年后宅基地超标面积究竟如何处理呢?

一、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可缴费补偿超标部分后,报上级土地部门批准确权后,可以继续使用。

二、以田换宅。如果宅基地超标面积过大,可以将相同面积的承包地交回村集体相抵。当然也得通过村民大会讨论,然后报上级部门批准。

三、由村民大会讨论,制定处理办法,报上级部门批准执行。

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恶意非法抢占村集体土地,只要不违背一户多宅政策,宅基地上的房屋都不会强行拆除,已经有建筑的宅基地超标部分也不会强制退回。

所以,题主所说的宅基地面积过大,无论属于哪种情况,都有酌情处理,不必担心。估计今后农村楼房也会越盖越高!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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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怎么办?

随着国家的土地政策越来越完善,许多农村人都会有这样的疑虑,我家的宅基地符合标准吗?如果面积过大会有这样的后果呢?



宅基地的面积应该多大?

相关的政策法规是这样规定的:村民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改建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 也就是说,宅基地的面积应该在80——150平方米之间。



宅基地面积过大怎么办?

不会拆除可以登记。1982年以前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直接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至1987年的在对超出面积按规定处理后,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以后建设的按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对于超过的部分在证件中进行备注。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已建成的宅基地,就算面积超过了规定面积,也不会强制拆除,所以,不要太过于担心。



超出面积处理方式。常见的有三种:一是坚持村民自治,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的形式由村集体商议决定。二是对于超出的部门缴纳一定的补偿费用,之后确权。三是对于超出的部分在所承包经营的耕地中按一定比例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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