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督促黨員幹部及國家公職人員主動交代涉九龍違紀違法問題的通告

中共婁底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婁底市監察委員會

關於督促黨員幹部及國家公職人員主動交代違紀違法問題的通告

為督促我市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主動交代在與湖南九龍經貿集團有限公司往來過程中存在的違紀違法問題,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我市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在與湖南九龍經貿集團有限公司往來過程中,存在貪汙賄賂、濫用職權、翫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以及獲取不正當利益等違紀違法問題的,限於2019年5月10日前主動到當地紀檢監察機關如實說明情況。

二、在本通知規定時限內,凡主動如實向組織交代全部違紀違法事實、退繳違紀違法所得、積極挽回國家經濟損失或者檢舉他人、有立功表現的,根據情節輕重,按照寬嚴相濟原則,依紀依法予以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理。

三、凡在規定時限內沒有如實向組織說清問題,甚至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對抗組織調查的,將依紀依法從嚴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鼓勵廣大幹部群眾積極檢舉揭發,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嚴格保密,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從嚴從重查處。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均受理舉報。市紀委監委舉報點設在市紀委監委信訪室(婁底市婁星區湘中大道500號婁底市委大院二號樓2119室),郵編:417000,電話:0738-8313665,網址:www.12388.gov.cn。

特此通告。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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