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症”才來,就要走了?

很多保險業內人士認為,百年人壽是一個攪局者。作為2009年新成立的壽險公司,愣是憑藉一款康惠保,在競爭激烈的市場殺出一條血路。

其實,任何行業,物美價廉總有市場。

但似乎百年並不滿足於此,在2018年即將結束的時候,又往保險市場扔了一顆炸雷——重大疾病險中,第一次出現了“前症”的賠付。

何謂前症?

前症與重疾、中症、輕症有本質的不同。

重疾、中症和輕症,首先都是重大疾病,只不過按疾病的嚴重程度分成了三類,每一類賠付不同的保額比例。

而前症,是“重大疾病前高風險病症”的簡稱。可以簡單理解為,前症完全沒有達到重大疾病狀態,是病程由輕到重發展過程中的一箇中間狀態。

帶有前症責任的重大疾病險,只要身體健康狀況達到了這個中間狀態,按照產品條款,就可以賠付20%的保額,且無需再繳納剩餘的保費,所有重大疾病的保障內容繼續有效!

前症12種具體是啥?

“前症”才來,就要走了?

其實,相比更容易理賠,前症的最大價值在於幫助客戶進行健康管理。

對於很多重大疾病,是一個漫長但可逆轉的過程。如果在疾病發展過程中,積極干預和治療,完全有可能避免悲劇發生。

“前症”才來,就要走了?

因此,對於重大疾病險的發展,前症賠付是一次非常有意義的創新。

前症才來,就要走了?

是的。

非常遺憾!前天接到公司通知:2019年2月28日24時起暫停錄入所有含前症責任的重大疾病產品。2天之後,通知更新:停售時間提前至2月15日24時。

“前症”才來,就要走了?

話險君多方打探,終於瞭解到前症產品匆匆停售的真正原因——沒有通過再保險公司的審核。

“再保險”也稱分保或"保險的保險",指保險公司將自己所承擔的保險責任,部分地轉嫁給其他保險公司承保的業務。按《保險法》第101條規定,承保責任較大,就必須再保,分散單一保險公司的承保風險。

在再保險公司看來,前症的理賠幾率很大,現有產品費率無法支撐未來的賠付金額,自然也就不能承接這款產品的再保業務了。

本來,話險君以為,前症代表重疾產品的發展趨勢,沒想到,竟然變成保險市場的曇花一現。

各位且買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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