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小偷偷東西,媽媽讓閨女丟出去一件物品,第二天竟收到二倆錢

不管是放在古代還是現代,小偷都是讓人唾棄的人物,他們通過偷取別人的勞動所得,獲取不義之財,不管是處於何種目的,都是不道德的行為。

在古代,小偷不叫小偷,古人根據小偷的偷盜方式,給他們起了不同的名字。例如,從房頂上,掀開磚瓦,順著繩子爬進屋的,叫做開天窗;在牆壁上鑿洞開穴鑽入屋內的,叫做開窯口或者開桃源;趁著主人外出不在,撬鎖登堂入室偷盜的叫做吃恰子,恰子就是鎖的意思。除此之外,天未亮,趁人最為睏乏時行竊的叫做踏早青,光天化日偷盜的叫做白日鬼,而黃昏時偷盜又叫跑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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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小偷的名字雖然起的很文藝,但是對待小偷的刑罰還是比較重的,例如秦朝偷盜超過660錢,最重刑罰割鼻、刺字、剁腳等,甚至會處以死刑。漢朝雖有所減輕,但仍由因偷盜數目巨大被處以死刑的規定。到了唐宋兩朝,都是將小偷偷盜的財物摺合成布匹來算,宋朝時偷盜財物達到三匹就可被判死刑。宋朝之後對待小偷的刑罰雖減輕不少,但仍由死刑、刺字的案例發生。

所以不難看出,小偷在古代一旦被發現,受到的處罰還是相當嚴重的。小偷偷財務令人不齒,但他們也有自己的“行業”規矩,比如說有些小偷偷東西,只會偷有錢人家的,對於貧苦人家是不能下黑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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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本關於清朝野史的書中記載了這樣一個關於小偷的故事。清朝咸豐年間,一個小偷半夜進行偷盜,他來到城邊一戶人家門口,便摸了進去。許是天黑看不大清楚,小偷弄出來的聲響有些大,驚擾了屋內已經睡下的主人。

這戶人家原本生活還過得去,但是後來家裡的男主人遭遇不測去世了,只剩下女主人和待字閨中的小女兒。家裡沒了男人,孤兒寡母生活得異常艱難了。女主人聽見小偷撬門的聲音後,急忙把女兒推醒,然後心生一計,故意對著外面大聲說:“閨女,外面有聲音,想必又是你舅舅來家裡了。他一直覺得你父親給我們留下一大筆財產,讓我們娘倆生活得很好,但根本沒有錢,生活勉強戶口罷了。”女主人又說,“可你舅舅畢竟是你舅舅,我們的親人,他來找我們想必一定是有難處,咱也不能讓他空手回去,你去把你那件唯一值錢的嫁衣扔出去,讓你舅舅帶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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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聽後,答應了母親,把母親花光所有積蓄為自己準備的嫁人拿了出來,這可是家裡唯一值錢的物品了。然後女兒從窗戶扔了出去,並告訴“舅舅”,讓他拿著嫁衣換點錢,以後還請多多照應。

小偷把衣服拿走了,母女二人原本以為萬事大吉了,可第二天晚上,她們又聽見了小偷翻牆入院的聲音,女主人怕是沒轍了,哭著對女兒說她舅舅還是不肯放過她們母女二人。正當兩人痛哭流涕時,小偷開口說話了,這次小偷不僅不是來偷東西的,而且還送回來了拿走嫁衣。第二天天亮,女兒打開房門,真的看見了自己那件鮮豔的嫁衣,在嫁衣上面還放了二兩銀子和一張紙條,紙條上寫著這二兩銀子是小偷提前送的婚禮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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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秉承了自己偷東西的原則,不偷貧苦人家,白天辨不清真假,第二天知道自己偷錯了家門,只能返還財物了。

從這個女主人身上,我們也能學到,如若真的遇到壞人,不要和他們來硬的,保護這些壞人的面子,懂得如何和他們周旋,才是保命最重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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