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遷打工,要不到工資怎麼辦?

用戶8130887873910


你好

首先打工要不到工資分很多種情況

1.如果你是給私人老闆打工,沒有簽訂任何勞動合同,這個就比較麻煩,必須要找到你打工的一些證據,比如工作時的照片,和客戶溝通的聊天記錄,通話記錄等可以證明你工作的痕跡,然後去勞動局申訴。

2.如果你簽訂過類似的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據,這個就好辦多了,可以直接去勞動局了,因為你是其中一個員工,有權通過合法勞動獲得報酬,如果不給,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遇到工資問題,首先要協商,通過協商不成的就要走法律途徑。所以勞動者就業的時候儘量找正規的企業,要有書面的合同,同時要約定清楚勞動報酬的取得形式。

作為老闆或者企業也要按約定時間給勞動者工資,只有這樣,勞動者才更有動力為工廠做貢獻,從而實現雙贏的局面。


燕見為實


無論你在何地打工要不到工資,請第一時間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走程序,切記!因為工資類糾紛黃金解決期是兩年!勞動仲裁有效時間段也是兩年!兩年錯過,法院都不好受理!!!

在此呼籲,請廣大農民工在年關歲尾拿不到工錢時,請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相信勞動監察部門!!


司法一棵松


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協商無果時,應當收集證據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職場不倒翁


我說你怎麼回事,宿遷是個什麼有錢地方嗎?你去哪打工不好還去宿遷打工,宿遷人都去外地打工!


家常小食菌


找當地勞動部門


沃田朝陽


去勞動局投訴用人單位


心動變成心碎43795463


拉幾顆苗木回去


靜悄悄地黎明


這個提問機構麻痺弄煩死人呢!拉黑也還發邀請提問,就提一些無聊低級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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