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雙把家還 “無證駕駛”齊受罰

5月4日上午,峽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一起“無證駕駛”案,涉案夫妻倆“大眼瞪小眼”,後悔不迭起來...

當天上午,峽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巴邱中隊民警在路上巡邏執勤,十點半左右,民警看見一輛小車呈“蛇形”、速度緩慢向執勤地點駛來。在距離民警二、三十米遠處突然停下,“不肯”過來。

面對此景,經驗豐富的民警判斷:此車有“貓膩”!幾位民警跑上前去,對該車例行檢查。駕駛座上的男青年宋某“乖乖”掏出駕駛證,態度“誠懇”地接受檢查。但其神色有些慌亂,眼光遊離,略顯“無助”。民警愈發覺得“不對勁”,再三詢問下,宋某終於承認剛剛換了駕駛員,先前是他老婆陳某開的車,發現交警後,宋某考慮到老婆還沒考取駕駛證,趕緊要老婆靠邊停車並換座,製造車輛由宋某駕駛的假象。

查證屬實後,執勤民警對當事人陳某無證駕駛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一千元、對宋某將車輛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一千元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嚴厲處罰。

對此,宋某非常後悔。他告訴民警,前一天他和老婆開車到旅遊,當天上午回家。因老婆陳某正在報考小車駕照,但還沒有領到駕照,路上一直由宋某駕駛車輛。等車進了峽江縣境內,路況熟了,“膽子”也大了,就把車子交給老婆開一下,試試她的“手腳”。誰知“人倒黴喝口涼水還塞牙”,開了不到一公里,撞到“槍口”上。唉,運氣實在太差!(峽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晏海、姚永忠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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