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人過五十知天命”,天命指的是什麼,你如何理解?

農夫老嶽


此句出自孔子的《為政》。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這段話的意思是:人要在三十歲之前明確自己追求的人生目標,也就是自己的理想,給自己的人生確立努力的方向,從三十歲開始按著自己的人生目標奮鬥,努力十年之後就明白了生命的真正意義。到了四十之後,對自己生命的價值、意義不再迷惑、不再彷徨和猶豫。再繼續努力,奮鬥十年,就達到了“知天命”的五十歲。

人生到了五十歲,他就會知道他自己以後的人生應該怎麼樣過,也就是說他已經知道自己將來的人生結局了。這是因為古代的醫學、營養都比較差,平均年齡都比現代小很多。所以古代人認為人到50歲,基本就成定局了,不會再有什麼志向了,可以兒孫滿堂,安享天倫之樂了。

知天命就是開悟了,所以孔子是在五十歲開悟的。但是開悟之後還要繼續修啊,所以到六十歲就“耳順”了,無論你說他好還是壞,他都不在意,他安住在自己內在無比愉悅寧靜的心靈世界裡,不受外界的干擾和影響。所以孔聖人也是修了幾十年,道業才穩定的。





金魁星


五十而知天命。這句話是孔子所說。

孔子講: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那麼這句話中的“天命”二字指的是什麼?我們該怎麼去理解呢?

其實,這個理解應該各有各的不同,但我認為萬變不離其宗,不管怎樣去理解解釋,終歸思想一致。

天命二字,單從字面去理解,我人為是宇宙,蒼穹,大自然等:命為生命,命運等。可解釋為人的命(歲數)是上天給予,人一生中的好壞,貧富均為天給註定。

但從孔子講的這句話,不應該是單純的這層思想。從他所講的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這幾句話,我們要結合在一起,全面系統進行分析才能得到完整的答案。

眾所周知,人生下來靠父母撫養,後接受書本知教育和社會實踐教育,結娟成家,並自已獨立,這個時間,應該到三十歲了。

從獨立生活,做人處事,創造建設家庭和朋友圈子心完善,應該到四十歲了。這十年時間,經過社會磨練,生活的艱心,人心的穿透,對世間之事有了清楚或清醒的認識,於是心中的各糞疑得也明瞭,人生不在有多少困惑,進入不感之年。

至於五十而知天命。是現經過前幾十年的幾個階段,你的一生,無論家庭的好壞,人品的修養,事業的創造,都到了一個成型的階段,人應完全醒悟了,看得清楚了,明白了。

一句話,人到五十是醒悟一切的時期,對“天命”給你註定(自已這一生的劍造情況)的事情,你看得清楚並且知道了。

知“天命”(醒悟)後,今後努力的方向就會更明瞭,對未來更清析。

以上是我的粗淺見識。


清水江何光賢


我們常見到的“天命”一詞,主要有幾種意思,一是指上天的意旨,由天主宰的命運;一是指指自然的規律、法則;一是指君權神授,過去的皇帝多自稱受命於天,是天命安排自己做皇帝來統治天下,所以要祭天;一是指天年,就是人的自然壽命。

如《漢書•宣帝紀》載:“朕惟耆老之人,發齒墮落,血氣衰微,亦亡暴虐之心,今或罹文法,拘執囹圄,不終天命,朕甚憐之。”

這裡的天命指的是自然壽命。這段話的意思是:我考慮到年老的人,頭髮牙齒脫落,血氣衰微,並沒有待人暴虐苛刻之心,現在有的觸犯法令,被拘禁監獄,不得善終,我很憐憫他們。

所以,他規定,從現在起,凡年80以上者,除非誣告及殺傷人罪,其他都不要法律論處。

而我們常說的50知天命,出自《論語·第二章·為政篇》孔子的話:“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五十而知天命”的“天命”,可以理解為上天的旨意、命令、安排,指的是必然性、自然的規律、法則或命運。

因為人到50歲,在學識、閱歷、自制力等多方面都到了一定境界,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對前途、對命運都有了很深的認識,知道了那些事是力所能及可辦到的,那些事是力所不能及的,所以說50歲知天命了。所以常有人說“盡人事知天命”

孟子對天和命的解釋是:凡是人力所不能辦到的卻自然辦到的,都是天意,凡不是人力所能招致的卻自然來到的,就是命運。

對50歲知天命的悲觀理解就是聽天由命,人不和命抗爭,對很多事聽之任之。

而積極一點的解釋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只管耕耘,不問收穫;但求努力,不求結果;樂以忘憂,寵辱不驚。

那麼,今天能否對50知天命有一種更積極的解釋呢?過去古人的壽命平均值很低,人過七十古來稀,現在人的平均壽命大大提高了,50歲後應該如何,你有什麼新的解釋嗎?歡迎探討。


趣話歷史那些事


人過五十知天命,這話應源自孔子的《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這話用今天的話說就是:我十五歲,立志學習,三十歲立身處世確定自己人生的處世原則與志向,到了四十歲心中下再懷疑自己的人生選擇,五十歲已基本知道認識自然法則這個規律,六十歲聽到別人說話就能分辨是非真假並正確對待各種言論,七十歲能隨心所欲地說話做事,再不會逾規越矩了。

很明顯,這天命,是作自然法則,自然規律解。這自然法則自然規律,當然也包括了社會法則,社會規律等等,人的成長,人的際遇等等也盡在其中。天命難違,是自然規律法則不逆,不可違背,逆之背之無好結果,做人應認識瞭解天命,也即自然法則規律,好好順從利用之,而不是去逆背之。

這一句話,是說人成長成熟有個過程及人應該如何去做更好。人在年輕時就要立志於好好學習,有人生志向目標,不要虛度光陰,要成就一番事業。人是一步一步成長,一步一步走向成熟的,能做到老時不後悔就最好。年輕不懂事,做錯是難免,漸漸就會少犯錯了,人到四十已不再有什麼懷疑的了,到五十已基本瞭解自然規律法則了,不會再做錯事了。這是說的天命是自然法則規律,人是可以認識瞭解的,開可利用能動的,並非有些人說的天命那樣不可認識,神力無窮,不可改變。




樹德漢碩


這個每個人解釋不一樣。單獨只看知天命那能掰出無數種解法。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人的一生,主要是從建立世界觀開始的,首先得弄清楚這個世界是怎樣的。沒有任何一個人能說自己完全看透了這個世界,所以每個人的世界觀,就是盲人摸象,就看他悟透了多少,看穿了多少。所以才有四十不惑的說法,到四十歲,基礎的世界觀已經建好了,已經不再被這個世界的表象迷惑了。

天命,字面就是老天給自己定的命運,實際是指五十歲了,已經根據自己建立好的世界觀,準確的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在這個世界裡能實現什麼樣的理想,說白了,就是完全建立好自己的人生觀,知道自己人生想要實現的追求的是什麼。

很多人會覺得奇怪,怎麼50歲才建立好人生觀,這也太晚了。其實三觀的建立,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對於天才來說,那可能1年就看破世界的本質,看穿一切,從而知道自己力量有多大,能做多少事。但是對普通人來說,單單是認清楚這個世界,就不簡單,這涉及到很多很多知識,需要非常多的閱歷和思考。而能夠清楚知道自己力量的極限的人,就更加少,甚至很多人50歲都沒辦法知天命,只能認命。

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房價。步步高昇的房價,有幾個知道這裡面一層層的含義呢?根源在哪呢?如果看不穿這些,你知道房價是漲是跌?房子是保值還是升值還是貶值?這就像剝洋蔥,一層層的剝下去,最終弄懂裡面最核心的內容,需要很多很多知識,並不容易。

看不懂裡面的內容,自然理解不了世界的本質,也搞不清楚自己的人生觀到底是怎樣的,自己以為這個世界是這樣的,實際上不是,那根據這個世界觀建立起來的所謂人生觀就是建在沙子上的,建歪的。所以需要很長時間,足夠的閱歷才能不惑,進而知天命。


因為剛好毓見你


人是生命,從科學上講,生命再多,無數的生物物種,那都是天造的,是天造出來的生命,也有人講,是大自然的造化造出了那麼多的生命的。仔細想,生命確是天地之造化。地球轉,太陽曬,天地有陰陽,地球有冷熱,哪一天不在造化呢?地球在變動,滄海桑田。生命也變動,進化分化。人是在求進化的,人本能上是拒絕分化的。但人的行為搞錯了,在搞兩極分化去了,分階級,分窮富,分貴賤,分上下,分高低,分大小,分美醜,分道魔,分人妖,分君臣,孔子也在行為上是搞分的一個人。他是五十歲讀解了古書《周易》後,才知天賜之命,宜合不宜分的,人是群居動物,動物極大多數是群居著的,天命使然啊,不群居抗不住天變啊。孔子的“克已復禮”克的是人的貪慾,復的是周文王的周禮,《周易》就是同文王寫出來的,周禮就是按《周易》所講而制定出來的人的群居秩序。人應擺脫獸慾,人該揹負天命,天命就是救命。人要吃,吃的全都是生命啊,人不救命,吃什麼呢?金子實際上是不能吃的,吞金就是自殺啊。是人不但要救命,而且要生命養命,生命養命加救命教命,就是人應揹負的天命。地球生命好像一塊巨石,會天然地往下滾,人就使出吃奶的力氣,讓“巨石”向上,向上,再向上。人之使命,形容很多,背“十字架”那是行醫,救命。厚德載物,厚德是生命活法很多的意思,載物載的是生物,決不是金子銀子。載生物是不讓生命落水裡淹死才去載的,也是在救命啊。救命救不活,怎麼辦?有辦法,要生新生命,生出來要學著養生命,生命才不會餓死。天命就是為吃,為了吃,是人必須去為生命。為生命,第一要生命,第二要養命,第三要救命。人是有常識不行常識,對不對?


用戶63611340705


我覺得大概是,已經到了該做的事都做的差不多的時候了,再重新開始也來不及的時候,也知道所謂的命中註定了。

面對自己很努力很努力也沒能做好或者已經做成的事,已經到了不勉強的時候了,把它當作上天的安排,然後順其自然。

沒有年輕氣盛,也不會怨怨自哀,只會感激和從容的面對生活,把它當作上天的恩賜,認真的回報每一天。

這或許就是知道了天命的活法吧。


宇宇la


該看破命運,感嘆人生如此了!早時,六十就得準備後事了,現在,四十才是一朵花,五十尚是大好年華。不過,有危機感,越早知“天命”越好了!


賀小虎律師


別犯了40年前的言語病,盡說假話,盡賣柺!″天命"就是天命,是人跌落徹地的上天安排,按你的說法“自然規律",其實那只是解釋不了的託辭。“命運"是存在的,不可不信。一部"因果報應鬼神"說,讓人有所忌諱,有所敬畏,有所寄託。一部"天命"說,讓人有所安分,有所忍耐,有所收斂。這兩說才是維繫社會自覺,安平的根本。恰如兩扇大門,造反時汙以迷信踢開,安平時攔擋邪惡要的。不要一說就是"封建迷信"好像犯了法似的!


陽光雨露85068379


人生在命,富貴在天。盲聾癱啞家豪富,智慧聰明卻受貧,此仍一生天註定,算來由命不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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