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雙創】餘干公安交警關於開展縣城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通告

【交警双创】余干公安交警关于开展县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交警双创】余干公安交警关于开展县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餘干縣關於開展《江西省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活動的相關文件精神,深入開展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三年行動,結合餘干縣2019年度創建省級文明城市、創建省級衛生城市(簡稱“雙創”),切實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打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根據‘雙創’活動要求,餘干公安交警從即日起開展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1

整治區域

迎賓大道、東山大街、紫陽路、創業路為重點整治路段。待取得一定成效後,逐步拓展長安路、陽水溝街、沿湖路至糧貿大廈、東街為整治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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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點整治內容

(一) 行人闖紅燈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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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逆行、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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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機動車佔用機動車道、不在指定泊位停車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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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機動車亂停亂放,沒有順向有序停放,不按規定通行等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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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非機動車違法加裝遮陽傘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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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輪摩托車、電動三輪車載客、載人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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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行規定

(一)車輛和行人必須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號,服從交警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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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通過路口或橫過道路,應當走斑馬線,遵守交通信號,服從交警指揮;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時應當確保安全後通過;嚴禁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護欄、闖紅燈或在機動車道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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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電動車、自行車及其他非機動車輛,在非機動車道靠右側行駛,嚴禁闖紅燈、逆行,不得佔用機動車道行駛,駕駛摩托車必須證照齊全,戴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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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機動車應當在規定的停車泊位、停車點和其他臨時指定的地點停放,嚴禁將車輛停放在人行道上。停放時應注意順向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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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應當將車輛整齊停放至人行道上或交管部門指定的地點。禁止佔用機動車停車泊位及在機動車道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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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行車、電動車等非機動車不得違法加裝任何形式的遮陽傘、遮陽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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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處罰規定

機動車違反本通告規定佔道停放的,一律拖車處理;不按規定順向有序停放的,一律拍照按違法停放處理;非機動車違法加裝遮陽傘、遮陽棚的,責令當場拆除;非機動車違法停放的,一律拖車處理;行人不按規定通行、不聽勸阻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做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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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眾參與

廣大交通參與者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安全意識、文明意識,積極參與並配合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主動拒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共同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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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餘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2019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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