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良法院:為40名農民工追回欠薪20餘萬元

拿到20餘萬元執行案款現金支票,郝某等40名農民工委託代理人齊某,激動地緊緊握住辦案法官的手,“感謝閻良法院,感謝辦案法官”。

陝西某建築公司承建韓城市某小區建設項目施工,將部分勞務分包給西安某勞務公司,2015年,來自河南、山西、新疆等地的郝某等40名農民工,經人介紹在該項目工地打工。對應付郝某等40名農民工工資20餘萬元未予支付。2019年3月5日,郝某等40人以勞務合同糾紛將陝西某建築公司、西安某勞務公司訴至閻良區法院。3月14日,閻良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判決:西安某勞務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向郝某等40人支付勞務費20萬餘元;陝西某建築公司在未付工程款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4月1日,郝某等40人向閻良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王育龍院長多次指示辦案人員“要有責任感,要帶著情懷,帶著對農民工兄弟的情誼辦好案子,就是挖地三尺,也要將農民工兄弟的工資追回來”。執行法官經過線上、線下對被執行人財產查控,同時和被執行人談話教育其珍惜企業信譽,誠信經營。最終在30日內將案件款全部執行到位,向農民工發放。40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法官說法】國家法律為農民工討薪設立了多種機制,建議農民工討薪通過正常法律途徑,具體有以下途徑:

1、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督促欠薪者履行;

2、通過勞動仲裁部門仲裁或調解;

3、通過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小提起訴訟,對於標的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可以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一審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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