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選一”,電商大戰不學好的暗黑規則

“二選一”,電商大戰不學好的暗黑規則

一年一度的“雙11”電商狂歡節轉眼就要到了,各大品牌的價格大戰尚未開始,電商相關平臺新一輪的 “撕逼”暗戰卻先曝了光。

據媒體報道,10月10日是拼多多成立3週年的“大喜”日子,拼多多聯合創始人達達在微信朋友圈貼出九張證據截圖,怒不可遏、痛斥競爭對手——天貓。原因是,多位拼多多商戶爆料稱遭遇天貓“強制二選一”。這導致拼多多“3週年活動”中的大批品牌商家被迫提出退出活動、下架商品,甚至要求關閉旗艦店。看得“吃瓜群眾”一片驚呼和發怒。


“二選一”,電商大戰不學好的暗黑規則

“二選一”,是具有市場優勢地位者利用自己的壟斷話語權,採用威脅利誘等手段迫使自己的供應商、合作者乃至消費者等相關方面屈從並被迫選擇性站隊,從而達到對競爭對手釜底抽薪、實現打擊對手的目的。從道德上說,這絕對不是光明磊落、行端身正之舉;從法律上而言,則是赤裸裸的違反法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我國電商和網絡平臺之間的“二選一”,以2010年爆發的“3Q”大戰最有代表性。當時,騰訊公司發佈了一封公開信稱,將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瞬間引起輿論一片譁然。而後,在相關部門的強力介入下,這種互相傷害、多方皆輸的行為才得以終止。儘管,“3Q”大戰已經過去了很多年,但時至今日,市場中裹挾商家利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二選一”行為,卻似乎並未真正消停過。

眾所周知的一個現象是,幾乎從天貓打造出“雙11”概念開始至今,“二選一”就成為了電商大戰中的一個暗黑潛規則,不僅被有些平臺運用得十分嫻熟,更是幾乎成為了每年“雙11”的一個保留節目。比如,2015年“雙11”期間,京東就曾向工商總局舉報阿里巴巴強制商戶“二選一”,隨即由國家工商總局立案並委託浙江工商進行調查。

遺憾的是,至今該案調查進展和結果均未能披露。又如,2017年,美團網利用自身優勢阻礙、脅迫他人與競爭對手發生正常交易,被有關方面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每一起案例被曝光,都曾引發來自監管部門、廣大消費者和市場的強烈質疑和吐槽。更何況,其中有一些還是屢曝不改的“老面孔”。


“二選一”,電商大戰不學好的暗黑規則

如今,隨著8月31日《電子商務法》正式完成立法程序,查處電商不正當競爭的法制圍欄可謂越來越密,行業的自律自省也在逐漸加碼。就在拼多多聯合創始人達達證實遭遇“二選一”當天,中國網絡社會組織聯合會、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在北京舉行了電子商務誠信簽名活動啟動儀式,10家主力企業高層現場宣讀電子商務誠信商家承諾書共同簽署《電子商務誠信公約》。這表明,不論是法律層面,還是行業領域,“二選一”這種不合法、不正當、不得人心的惡性競爭行為,已經面臨越來越小的生存空間。

然而,縱使法律和人心都在“水漲船高”,卻仍有東施效顰者,想“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將“二選一”在新的行業裡複製並“發揚光大”。


“二選一”,電商大戰不學好的暗黑規則

近期,據媒體報道,幾個月前阿里入股的分眾傳媒對阿里好的經驗還沒有學到,“二選一”這樣的暗黑規則,上手得倒是挺快。該消息稱,[分眾在客戶投放“雙11”廣告時宣稱,如果品牌同時投給自己的競爭對手新潮,那麼就視為放棄了自己的低折扣,以此來逼迫廣告客戶“二選一”]。分眾傳媒通過了10多年的時間佈局了全部150萬個終端,估計覆蓋電梯數約為50餘萬部。而據最新的媒體數據,新潮傳媒已覆蓋全國近65萬部電梯。

從電梯數量分佈上看,兩者已經不相上下。新潮和分眾,早已接近成為同體量、同級別的公司了。分眾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來自行業老二的競爭壓力,逼迫分眾這個行業老大再也不能象以往那樣傲嬌,終於在今年雙11祭起了“二選一”這樣的暗黑手法。


“二選一”,電商大戰不學好的暗黑規則

暫且不說分眾能否藉此達到自己的目的,圈內人的爆料,卻再次敲響了一記警鐘——儘管風聲漸緊,樂於在背地裡搞“二選一”玩法的,還大有人在,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依然任重道遠。

需要指出,不論在哪個行業、無論在什麼時候,“二選一”都是在踐踏市場規則和法律法規,擊穿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底線。市場經濟,也是法治經濟。自由的市場,會歡迎競爭,而決不能容忍任何行業任何形式的“二選一”。法律法規、行業自律和監管執法活動,都不會對此視而不見。那種想要通過“二選一”讓客戶在自己行業選邊、表態和站隊的行為,不僅吃相難看,同時也註定讓作俑者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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