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一”,电商大战不学好的暗黑规则

“二选一”,电商大战不学好的暗黑规则

一年一度的“双11”电商狂欢节转眼就要到了,各大品牌的价格大战尚未开始,电商相关平台新一轮的 “撕逼”暗战却先曝了光。

据媒体报道,10月10日是拼多多成立3周年的“大喜”日子,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在微信朋友圈贴出九张证据截图,怒不可遏、痛斥竞争对手——天猫。原因是,多位拼多多商户爆料称遭遇天猫“强制二选一”。这导致拼多多“3周年活动”中的大批品牌商家被迫提出退出活动、下架商品,甚至要求关闭旗舰店。看得“吃瓜群众”一片惊呼和发怒。


“二选一”,电商大战不学好的暗黑规则

“二选一”,是具有市场优势地位者利用自己的垄断话语权,采用威胁利诱等手段迫使自己的供应商、合作者乃至消费者等相关方面屈从并被迫选择性站队,从而达到对竞争对手釜底抽薪、实现打击对手的目的。从道德上说,这绝对不是光明磊落、行端身正之举;从法律上而言,则是赤裸裸的违反法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电商和网络平台之间的“二选一”,以2010年爆发的“3Q”大战最有代表性。当时,腾讯公司发布了一封公开信称,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瞬间引起舆论一片哗然。而后,在相关部门的强力介入下,这种互相伤害、多方皆输的行为才得以终止。尽管,“3Q”大战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时至今日,市场中裹挟商家利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二选一”行为,却似乎并未真正消停过。

众所周知的一个现象是,几乎从天猫打造出“双11”概念开始至今,“二选一”就成为了电商大战中的一个暗黑潜规则,不仅被有些平台运用得十分娴熟,更是几乎成为了每年“双11”的一个保留节目。比如,2015年“双11”期间,京东就曾向工商总局举报阿里巴巴强制商户“二选一”,随即由国家工商总局立案并委托浙江工商进行调查。

遗憾的是,至今该案调查进展和结果均未能披露。又如,2017年,美团网利用自身优势阻碍、胁迫他人与竞争对手发生正常交易,被有关方面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每一起案例被曝光,都曾引发来自监管部门、广大消费者和市场的强烈质疑和吐槽。更何况,其中有一些还是屡曝不改的“老面孔”。


“二选一”,电商大战不学好的暗黑规则

如今,随着8月3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完成立法程序,查处电商不正当竞争的法制围栏可谓越来越密,行业的自律自省也在逐渐加码。就在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证实遭遇“二选一”当天,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在北京举行了电子商务诚信签名活动启动仪式,10家主力企业高层现场宣读电子商务诚信商家承诺书共同签署《电子商务诚信公约》。这表明,不论是法律层面,还是行业领域,“二选一”这种不合法、不正当、不得人心的恶性竞争行为,已经面临越来越小的生存空间。

然而,纵使法律和人心都在“水涨船高”,却仍有东施效颦者,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将“二选一”在新的行业里复制并“发扬光大”。


“二选一”,电商大战不学好的暗黑规则

近期,据媒体报道,几个月前阿里入股的分众传媒对阿里好的经验还没有学到,“二选一”这样的暗黑规则,上手得倒是挺快。该消息称,[分众在客户投放“双11”广告时宣称,如果品牌同时投给自己的竞争对手新潮,那么就视为放弃了自己的低折扣,以此来逼迫广告客户“二选一”]。分众传媒通过了10多年的时间布局了全部150万个终端,估计覆盖电梯数约为50余万部。而据最新的媒体数据,新潮传媒已覆盖全国近65万部电梯。

从电梯数量分布上看,两者已经不相上下。新潮和分众,早已接近成为同体量、同级别的公司了。分众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来自行业老二的竞争压力,逼迫分众这个行业老大再也不能象以往那样傲娇,终于在今年双11祭起了“二选一”这样的暗黑手法。


“二选一”,电商大战不学好的暗黑规则

暂且不说分众能否借此达到自己的目的,圈内人的爆料,却再次敲响了一记警钟——尽管风声渐紧,乐于在背地里搞“二选一”玩法的,还大有人在,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依然任重道远。

需要指出,不论在哪个行业、无论在什么时候,“二选一”都是在践踏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击穿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底线。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自由的市场,会欢迎竞争,而决不能容忍任何行业任何形式的“二选一”。法律法规、行业自律和监管执法活动,都不会对此视而不见。那种想要通过“二选一”让客户在自己行业选边、表态和站队的行为,不仅吃相难看,同时也注定让作俑者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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