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德紅
性別:男
地址:贛州市贛縣區沙地鎮沙地村崗背組
案情簡介:原告王平訴被告李德紅不當得利糾紛一案,經贛州市贛縣區人民法院做出(2018)贛0721民初1687號民事判決:被告李德紅向原告王平返還人民幣2634.62元。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李德紅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原告王平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李德紅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及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執行通知書3日之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其至今未履行。
立案時間:2019年3月18日
執行案號:(2019)贛0721執779號
執行法院:贛州市贛縣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告李德紅向原告王平返還人民幣2634.62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聯繫舉報電話:0797-444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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