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時,村民心中的“領導”這樣說……

今天要說的是我辦理的一起職務犯罪案件。被告人職務不高,案發前任某村黨支部書記,但就是這位官職不大的支書,貪汙數額竟達到300多萬元。這些錢對於家財萬貫的富翁不算什麼,可對普通百姓而言,卻是一個天文數字。初看這起案子,我對這名支書極其厭惡,但理智又告訴我,這不是一名公訴人應有的心理,所以再三告誡自己,才使波動的心緒得以平復。

很快,我將該案依法提起公訴。和其他案件一樣,經過法院一段時間的審查,馬上就到了開庭的時間。接到出庭通知書的那天,我的心情和往常不同,因為我知道這是我們旗監察委成立後辦理的第一起案件,而該案的被告人貪汙數額之大,也引起了當地百姓的關注,這次的庭審旁聽人員一定不少。我想,自己除了在法庭上指控犯罪外,是不是更應該給旁聽的群眾展現一點什麼?所以,從收到出庭通知書那刻起,我就開始認真為庭審做準備。

開庭當日,庭下坐滿了旁聽人員,這和我預想的一樣,我沒有緊張,反而因自己的事前預判感到一絲得意。因為從事公訴工作近4年,庭審的每個環節在我心裡都已滾瓜爛熟,庭審進行得也非常順利。到了辯護律師舉證環節,意外來了,辯護人給我們出示了一份意想不到的證據——厚厚一本由300多名村民聯名書寫的懇請書,請求司法機關對被告人從輕處理。雖然這樣的證據不會被採信,但我想,今天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原村支書,一定也曾是村民心中的“好領導”。他因貪念走上犯罪道路,又是否會回想起曾經的那個自己?

最後陳述時間到了,他緩緩起身,對著合議庭、公訴人、旁聽人員深深地鞠躬,眼裡閃著淚花:“從犯罪的那一刻起,自己無數次想象過會有這樣的一天,在膽戰心驚中度過了多少個日日夜夜,真的走到這一步,我卻從來沒有如此輕鬆過,自己犯過的錯自己承擔,我沒有任何怨言!過去這些年我辜負了黨組織對我的培養和村民對我的期望,在此我深深地懺悔,如有生之年能有幸出來,我再回報社會。”

旁聽席上傳來嗚咽之聲,我的內心也被深深地觸動。300多萬元,意味著面臨10年以上刑期,此刻我相信他說的都是肺腑之言。一個年過六旬的人,還能有幾個這樣的10年呢?在本應兒孫滿堂、享受天倫之樂的花甲之年面對高高的圍牆,他的心中真的有無盡的悔吧!

(講述人系內蒙古自治區杭錦旗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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