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被撞法庭上動手打人,男子被罰兩千

揚子晚報網5月8日訊(通訊員 陸興逢 記者 萬承源)陸興逢“我知道自己行為的危害性,態度確實過於惡劣,我承認錯誤。”5月8日,黃飛為自己擾亂法庭秩序行為連連道歉,並呈上具結悔過書。

4月29日上午10時,海安市人民法院開發區法庭第二審判庭內,法官正在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原告楊平因交通事故受傷,其兒子黃飛一同前來法庭參與調解。調解過程中,黃飛因對事故駕駛員所作陳述不滿,情緒越發激動,與駕駛員發生口角,並動手毆打駕駛員頭部。

調解人員告誡雙方注意法庭紀律時,已經喪失理智的黃飛仍不聽訓誡,意圖再次衝向對方進行毆打,並推搡拉勸人員,致使調解中斷。法院採取果斷措施後,事態得到有效控制。

因黃飛無視法庭紀律,妨礙民事訴訟,海安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其處以2000元罰款,並責令具結悔過。經過法官嚴肅的教育,黃飛逐漸冷靜下來並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繳納罰款。(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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