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开设赌场,曾经在宁德“叱咤风云”的这12人被判刑!

由宁德福鼎市人民检察起诉的

张启龙、张洪鑫等十二人

今日在法院宣判

微信群开设赌场,曾经在宁德“叱咤风云”的这12人被判刑!
微信群开设赌场,曾经在宁德“叱咤风云”的这12人被判刑!
微信群开设赌场,曾经在宁德“叱咤风云”的这12人被判刑!

判决结果:

被告人张启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0元。

被告人张洪鑫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被告人朱超萍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O0元。

被告人施浩然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0元(已缴纳)。

被告人陈善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被告人陈庚庚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 元。

被告人罗阿扬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被告人黄裕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 元。

被告人朱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被告人王凤仪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被告人马辉扬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6000元。

被告人阮晓燕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已缴纳)。

基本案情回顾

2018年3月初,福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个名为“叱咤风云”的微信群中有近百人在赌博,且赌资较大。掌握该线索后,福鼎市公安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初步侦查,民警发现这个名为“叱咤风云”的微信群中,有近百来人以“牛牛”形式进行赌博,赌博结束后通过微信红包或转账方式结算赌资。2018年4月,民警分组在本市城区、福清市、连江县;漳州市龙文区抓获张某某、朱某某、施某某等12名微信赌博群股东及工作人员。

本案中12名被告人利用微信群开设赌场,微信群变身赌博群。该微信赌博群采取参赌人员根据领取到红包后三位数字配成“牛牛”点数与庄家比大小论输赢的方式进行聚赌。2017年10月间至2018年2月间,该微信赌博场所非法获利共计1428407.36元。

微信群开设赌场,曾经在宁德“叱咤风云”的这12人被判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度幻想着通过这种“只赚不赔”的生意来赚快钱,但没想到很快“东窗事发”了。承办检察官在接触被告人时,在多数的被告人看来,通过微信群拉人赌博,和现实生活中的赌博是不一样,不是开设赌场的行为。其实,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类赌博行为早已有了明确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赌场的原始含义本来即是指线下的各种有形赌场。但开设赌场罪不限于开设线下的赌场。建立微信群用来赌博的行为和线下赌场并无二致,微信群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建立微信群的目的即是为了供他人赌博,赌博方式由人为事先决定并制定了赌博流程,故以营利为目的抢微信红包的,属于赌博行为,建立“微信群”供他人抢红包赌博的行为,应定性为开设赌场罪。

“网上赌博也是赌博,同样要受到法律严惩。”

检察官在此提醒市民

要远离各种形式的赌博,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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