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舉報牽出“大魚” 海門警方赴山東抓捕涉槍嫌犯

夫妻盜竊被拘,可謂貪小失大。買賣槍支被抓,則是罪有應得。去年,海門人陳某因為私藏一把氣槍被查到了,他的上家也被警方順藤摸瓜給端掉了。

去年7月,海門警方接到群眾舉報,說當地居民陳某在家裡藏有槍支,警方隨即對陳某家進行了搜查,發現了一把能夠正常使用的氣槍。

被告人蓋某,山東墾利縣人,2017年,他在網上結識了賣槍支零部件的網友,雖然也知道可能涉嫌違法,但受高額利益的驅使,蓋某就做起了代理,在微信上銷售槍管、扳機、擊錘等氣槍零件。

利慾薰心:查獲七千多件氣槍散件 足夠組裝兩百把槍

案發時,公安機關在被告人蓋某的租賃房內查獲大量氣槍零件,經鑑定,其中7329件屬於非制式高壓氣步槍的槍支散件,1件屬於非制式小口徑運動步槍的槍支散件。蓋某說,自己從小就喜歡槍,之前也買過類似的零件,但是沒有組裝成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非法制造、買賣、持有、私藏成套槍支散件的,以相應數量的槍支計算;非成套槍支散件,每三十件計為一套槍支散件。

蓋某在買賣槍支散件的過程中,還存在偽造他人身份證件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此海門檢方已經一併提起公訴。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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