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黄宇骁
性别:男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沿江路
案情介绍:黄宇骁以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何某借款40000元。借款到期后,黄宇骁未能按期还款。经多次催收未果,何某遂诉至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对何某与黄宇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裁判,判决黄宇骁归还何某借款本金400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黄宇骁仍未按期履行。经何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时间:2017年6月14日
执行案号:(2017)赣0724执397号
执行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黄宇骁归还何某借款本金40000元及逾期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被执行人黄宇骁至今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97-713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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