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厕到哪,宣传到哪”!灌云检察建议看住“农改厕”微腐败

“有点权力就变现,钻空子得好处后怠于履职,历来是基层执法者身上的顽疾。”今年2月26日,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长春向该县卫健委主任孙波送交检察建议书时表示:“农改厕是中央财政补助实施的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及千家万户,正所谓堤溃蚁穴,在该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2017年以来,该院在农改厕领域办理了职务犯罪2件5人,诈骗1件1人,犯罪造成国家财政补贴损失340万余元。案件判决后,该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农改厕工作监督不到位、信息不透明、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撰写了《农村改厕存在“三不”漏洞致不法分子大肆套取国家补贴诱发职务犯罪应予重视》提交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先后被省委、省检察院以情况反映形式转发。

同时,陈长春向具有监管职责的县卫健委送达《检察建议书》,主动与卫健委主任一起交换意见和看法,共同研究采取整改措施,敦促卫健委提升政策透明度、强化流程管理、提升监督质效,切实将《检察建议书》的内容落到实处。这也是该院积极贯彻最高检“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改革理念的重要举措。

这一举措引起了卫健委的高度重视,在诚恳接受检察监督的同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整改。该委成立了由监察室牵头的农改厕监察领导小组,对全县农改厕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采取网络、公示栏公示等形式强化信息公开,通过电视、报纸、宣传册、墙体喷绘等形式加强农改厕宣传,确保“改厕到哪,宣传到哪。”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领导定片、人员包干,实行包计划落实、包技术培训、包质量把关、包工程验收“四包”责任制,真正实现工程优质、人员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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