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女子輕信10萬誠意金可優先選房 誰料“銷售”跑了,中介也是受害人

一個女孩

工作幾年,辛辛苦苦攢十萬

本想在西安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可沒想到

高高興興地把錢交給房屋銷售員

之後的事卻很讓她想哭

西安一女子輕信10萬誠意金可優先選房 誰料“銷售”跑了,中介也是受害人


交10萬誠意金可優先選房

女子心動卻錢房兩空


西安一女子輕信10萬誠意金可優先選房 誰料“銷售”跑了,中介也是受害人


夏女士:“2018年的時候,我通過一個房屋中介認識了所謂的萬科銷售員陳某,她說交給她10萬的誠意金,到時候搖號就能選到一個不錯的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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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10萬誠意金,搖中號後可優先選擇好點的房源,選中房後這10萬誠意金做為首付的一部分,這讓夏女士動了心。就在去年6月,夏女士先後兩次轉給陳某10萬元,為此還另給了6000元做為好處費。

夏女士:“6月7日轉給她3萬,然後在第二天相繼轉給她7萬,一共是十萬元。到去年11月,開盤後我沒搖上號,要求她退還這部分錢,收條上也都註明了。”


號都沒搖上

更別說能優先選好房源了

按照約定

夏女士要求陳某退回自己的10萬元

然而陳某卻一再推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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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一會說要轉賣房子給我給錢,一會說她的卡被凍結了,就是各種理由拖,我覺得事情不對勁,查了一下她已經在2月份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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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離職

但仍然以萬科員工的身份

對外收取購房誠意金

夏女士這才意識到

自己被陳某騙了

這期間難道夏女士一點都沒察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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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人也交10萬誠意金

原來也是受害者

夏女士:“一開始認識這位房屋中介,他也給陳妍嘉交了10萬,所以我也信了。”

隨後記者又聯繫到這位房屋中介何先生,巧了,何先生的10萬元也要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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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開始是同事介紹說是萬科的,還給我媽發了工牌啥的,後面就沒查過她了,後來11月開盤就說不行了,一直拖著不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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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這個錢去哪了?”

何先生:“我問了,人家不說嘛。 ”

夏女士報警又發現受害人

當事人直呼要崩潰

已經離職,卻仍以萬科房屋銷售的身份向夏女士和何先生收取共20萬元的誠意金,陳某的行為萬科方面是否知情,夏女士和何先生的錢又該怎樣才能要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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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介紹人的房屋中介交了10萬誠意金,再加上陳某出示的工作牌和各種證書,夏女士也就沒了疑心,那萬科方面知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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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城市之光項目工作人員:“我們在第一次接待顧客的時候就會明確告知客戶付款的風險提示,

第一是我們不接受現金第二我們只接受公司指定的賬戶付款,也嚴禁工作人員以任何理由把款項收到個人賬戶,一經發現,視為貪汙舞弊行為,並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我們得知這個情況後也是積極配合客戶調查取證。”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通過預交購房誠意金優先選房的行為,政府整頓房地產行業亂像時早已禁止,即便是房地產內部員工收取了購房誠意金,也無法獲得房源的分配權。就這樣半年過去了,夏女士還是沒能向陳某要回一分錢,於是便報了警,而讓人意外的是,居然還有三個人跟夏女士的情況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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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因為昆明路派出所已經立案了,在同一個分局的管轄區內可能會併案,所以我先去昆明路派出所瞭解一下情況。”

對方稱能還多少不知道

律師:已構成詐騙罪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查到陳某本人與去年年底兩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有關,法院判決陳某應向原告償還80多萬的本金和利息。

當夏女士再次打電話給陳某時,陳某表示要是還的話,只能還一些,具體給多少,現在沒報完賬,還不知道。

夏女士感覺很崩潰,剛畢業存的錢一下被人騙了。


對於陳某這樣的行為

律師有話說

陝西洪振律師事務所 明環:“陳妍嘉在已經離職的情況下,仍然以員工的身份向社會公眾收取買房意向金,最後佔為己有,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受害人如果想已最快的方式追回錢款,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公安機關立案有困難,也可以以民商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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