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新版“公積金細則”更加便民利民

(通訊員 嚴 振)2019年5月1日起,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心全面施行新出臺的《鹽城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鹽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細則》、《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細則》(以下簡稱三個細則)。

舊版細則於2014年印發,近年來,隨著“放管服”改革以及“不見面審批”項目的推進,政策、服務規程都在不斷簡化、優化,舊版細則已不適應目前工作需要,新出臺的三個細則在重新修訂完善近年政策調整內容的同時,全面取消了兜底性條款,並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支取、貸款等業務的辦理條件、辦理時限以及辦事流程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化與明確,如在鹽就業的港澳臺同胞可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1998年12月1日以後新參加工作職工的住房補貼可納入住房公積金管理等。

保障和改善民生沒有終點,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始終堅持從民生需求出發,急群眾所急,想群眾所想,新版的三個細則不僅極大程度地實現了辦事公開,並且更加貼近民生,如提取細則中新增了自住住房增設電梯提取。唯有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真正將便民、利民工作落在實處,才能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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