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被美国人打死,朝廷责令交人,美国称是自卫,拒绝交人 ​

当年的美国人,对于自由贸易的向往是十分强烈的。打开日本国门的黑船事件,就是美国人干的。他们只要求日本开放贸易,而不像英国人那样用大炮逼着中国买他们的鸦片。

鸦片战争后,看着英国人在中国获得一大堆利益后,美国人开始坐不住了。美国在西太平洋地区也有一支舰队,名为东印度舰队,它的任务是保护美国侨民的贸易自由。

除了自由贸易,美国人还很看重的一点是领事裁判权。实事求是地讲,清政府的法律仍然是古代法典,已经无法满足与外国人打交道的需要。更何况,清朝还保留了一系列较为残酷的刑罚。这对外国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

国人被美国人打死,朝廷责令交人,美国称是自卫,拒绝交人  ​

领事裁判权的意思是,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清政府不得关押和审判,应该由当事国的领事来判决,这无疑是对中国主权的侵害。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清政府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领事裁判权,会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

美国舰队司令加尼向清政府要求,按照英国的标准,美国在华享受最惠国待遇。既然已经让英国人开了个头,清政府也不在乎多给美国人这些好处。

不过,清政府在乎的是美国公使不能进京。因为清政府认为,自古至今只有前来进贡的藩国使节,才可以进京面圣。现在洋人与大清是对等的,大清应该怎么接待呢?

国人被美国人打死,朝廷责令交人,美国称是自卫,拒绝交人  ​

可能是战场上输给洋人,让道光皇帝十分痛恨洋人,或者说怕见洋人。他坚持要求美国公使不可进京,签订条约的事情要在南方解决掉。而美国公使顾盛却坚持要北上,想和道光皇帝见面。这下,清廷犯愁了,连忙把签署南京条约的耆英派到广州,阻止美国公使进京。

当时,洋人大规模进入中国没几年,和中国人在习俗上有很多差异。有时为了一些小事,也会发生纠纷。1844年6月15日,英国人在十三行门口玩游戏,引起路人围观。

英国人也许是害怕这么多中国人,便企图驱赶。推推搡搡间,英国人动粗,中国百姓扔石头反击。英国人顶不住,只好退回到船上。而广州居民的情绪已经高涨了起来,第二天又冲进美国人的驻地(百姓没有分清美英驻地)。

混乱中,美国人开枪打死了一个中国百姓,叫徐亚满。清政府要求美方交出凶手,给死去的中国人一个交代。美方不肯,认定这是一起自卫杀人案,不能判刑。

国人被美国人打死,朝廷责令交人,美国称是自卫,拒绝交人  ​

双方都没有经过仔细的调查,好像连受害者徐亚满,这个名字都存在疑问。至于开枪的美国人,美方记录上是一个叫“Daniel”的火枪手,但美国公使根本不关心这个,他只认定是自卫杀人,不适用以命换命的中国法律。

按照清朝与外国交往的惯例,杀人犯是要交给中国官府处理的。在鸦片战争之前,各国相对还是比较尊重大清政府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美方把原先停泊在澳门的两艘军舰,开到广州附近海面。

其实,耆英根本不在乎死掉的是徐亚满,还是张亚满,他只是把这事当作一个筹码。6月18日,耆英向美方提出交出凶手的要求。美方的顾盛当然拒绝,还要求惩办广州暴民。经过一番交锋,耆英提出顾盛不得再要求进京,并表示大清不会在北京接待任何一个国家的公使。

国人被美国人打死,朝廷责令交人,美国称是自卫,拒绝交人  ​

顾盛终于同意了这项要求,以换取清廷不再追究“徐亚满”案,并且给予美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双方达到一致后,清政府把“徐亚满”案定性为美国人正当防卫,无需承担责任。

就这样,《中美望厦条约》使外国人得到了领事裁判权。后来有20多个国家享有这项权利,这才有了普通外国人也可以在中国土地上的横行无忌,视中国法律为无物。

一次大战后,苏联和战败国,还有比利时和墨西哥,先后放弃了领事裁判权。北洋政府在1929年曾经宣布废除所有国家的领事裁判权。却遭到欧美国家的一致抵制,而没有成功。

直到二战后,中国终于废除了这项不平等的特权。不过,1946年的沈崇事件表明,这种废除仅仅是表面上的。真正收回国家司法管辖权,要到新中国的建立,一切不平等条约都被终止。中国的土地上,中国的法律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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