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理解執業資格對應職稱?

風吹我睡


目前全網各大消息都在普天同慶職業資格對應職稱這件事!

從 2019 年 9 月 1 日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佈的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了職稱評審管理的主要規定和程序,對職稱評審的全過程進行規範管理,並出臺深化職稱制度的改革完善支撐,政策法規體系的一些重要舉措。

在這之前江蘇、安徽、重慶、上海等20個省、直轄市相繼頒佈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的通知。明確了 46 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係,專業技術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的層級,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這份文件的中心思想就是減少重複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

那我們建築領域到底要不要再重複評審對應的職稱證書?

作為建築施工領域一二級建造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就可以直接對應助理工程師和工程師層級,在申報高一級職稱文件中直接出具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例如我有2019年取得一級建造師,但職稱證由於工作關係晚了幾年,目前只有助理工程師。此時按同等效力的話,我已經是工程師層級了,無需在申報工程師評審。滿足高級工程師評審條件後,在申報資料中出具一級建造師證書即可。

但是這其中也有利有弊,為什麼這麼說呢?

個人認為目前人社局頒佈的相關規定和其他行業內的相關規定目前還不能銜接,這是其一,比如建設項目施工備案中,省內明文規定需要工程師擔任項目技術負責人一職,可由於擁有一級建造師的人員,人社局並不另行頒發工程師證書,造成施工備案中只能使用職稱評定的工程師的人員擔任項目技術負責人。

另一方面在企業資質管理中,職稱管理也必須出具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證書。並不是說省內規定與文件相牴觸,而是職稱管理根深蒂固幾十年,而現在對應職稱才剛剛出臺,很多規定沒來得及修訂。

所以我身邊很多擁有一級建造師的朋友,主觀上還是很積極的去評工程師職稱的,畢竟人社局有工程師證書頒發。再沒有滿足申報高級工程師期間工程師證書可以正常使用。

所以我認為不管是否擁有一級建造師,大家滿足條件就去申報職稱,很多人一聽到申報職稱就頭痛,其實根本沒那麼難!

助理工程師滿足本科一年、專科二年即可申報。基本都能評到。

工程師滿足助理工程師四年後即可申報,申報材料中的計算機中級證書,目前也已經取消,而業績、成果材料我相信只要行業內工作幾年的都應該有幾項。除了要寫二篇1500字左右的專業論文,應該也沒什麼難度吧。不過我聽說好像湖南省評審工程師是需要考試的,這個可能有點難度。

從目前來說如何我們即擁有一級建造師證書又有工程師職稱證書,那豈不是更好!

不管怎麼說,職業資格認定才剛剛實行,很多其他部門的相關規定需要重新修訂或修改。今後的趨勢應該是慢慢淡化職稱評定,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新的職業資格認證,他的特點不但重學歷,更注重技能,注重實際操作能力,將來的趨勢必然是職業資格越來越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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