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将韦国清,18年的“老政协”


上将韦国清,18年的“老政协”

韦国清,1913年9月2日,出生于广西东兰县三石镇弄英村。15岁时,参加了韦拔群领导的农民自卫军。在长达20余年的革命战争中,南征北战,舍生忘死,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新中国成立后,他作为军事顾问团团长,协助越南人民进行抗法战争,为夺取援越抗法战争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他长期担任党和国家、军队与地方多个岗位的重要领导职务,其中在政协领导岗位达18年,是地地道道的“老政协”。

韦国清是如何与政协结缘的?

1962年12月,时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第一书记的韦国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上补选为自治区政协主席,直至1977年12月。他在广西期间,接待了原国民党代总统李宗仁及夫人郭德洁女士;1965年1月,在全国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韦国清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1978年2月24日至3月8日,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在京召开,这是全国政协因“文革”而停开13年以来首次召开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受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的委托,韦国清在会上作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说明》。

这份《说明》对政协的性质和作用进一步进行了说明,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统一战线的组织。

同时,这份《说明》对政协的任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根据这个总任务,要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发展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广大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团结爱国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的革命统一战线,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团结起来,把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并且尽量地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反对国内外敌人,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当时,这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改草案》在总纲中写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各族人民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参加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共同纲领,同时还写明了毛泽东主席根据我国宪法的原则提出的六条政治标准,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判断言论和行动的是非标准,是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政治基础,也是我国现阶段革命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

上述《草案》同时对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个人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作了补充和修改,由原来的七条增加到八条,最重要的是强调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坚持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坚持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

1980年8月28日至9月12日,全国政协召开五届三次会议,会议决定韦国清因担任其他领导职务,不再兼任政协副主席、常委、委员,至此,韦国清离开政协的领导岗位,专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工作。

“壮乡风貌若诗图,虎穴龙潭知出处。犹吊匆匆拜弄英,草堂便是将军府”。1989年6月14日,韦国清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76岁。


整理:崔吕萍 李元丽

审核: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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