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修改后首张“巨额”罚单

近日,柯桥区运管处执法人员在柯桥杨汛桥高速出入口巡查时,发现一辆宁波牌照的油罐牵引车有违法嫌疑,随即指挥该车靠边停车后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赵某驾驶油罐牵引车从诸暨中石油油库运送30吨92号汽油到杨汛桥加油站,赵某向执法人员提供的危险品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9日,已失效。执法人员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认定赵某的行为属使用失效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违反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驾驶员赵某立即改正并给予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于2019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并于2019年6月21日公布施行。其中将第四十六条中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修改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该罚单也是该规定修改施行以来我区运管部门开出的首张“巨额”罚单。

(全媒体记者 徐晔 通讯员 李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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