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多年不還,好友變老賴!我該找誰說理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更何況是多年的朋友。好友之間在遇到困難的時候,相互出手幫襯度過難關是人之常情,但當問題解決後,及時償還朋友的債務也是好友之間保持信任的必要條件。切莫因金錢喪失了朋友之間多年積累下的信任與情誼。

近日,找到欄目組尋求幫助的李女士,七年前向摯友借出200萬元,誰料20多年的老朋友竟然借錢不還。被逼無奈雙方對質法庭,四場官司面前李女士該如何維權?難道李女士這200萬就打水漂了嗎?來自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巨曉平律師,將在節目中為李女士支招,幫李女士走出債務糾紛,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欠款多年不還,好友變老賴!我該找誰說理

案例回顧

2015年2月的時候,與李女士相識20年的老友向李女士借款200萬元,當時承諾半年內償還。結果這筆債務一拖就拖到了2017年的6月。

李女士在經過多次催要無果後,無奈之下只得將自己好友夫妻二人訴至法院。更令李女士意外的是,直到起訴至法院之後自己才獲知,原來自己的朋友已經在2017年的3月和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並在離婚協議中將自己的全部財產無償贈與女方。

欠款多年不還,好友變老賴!我該找誰說理

2018年1月21日,是李女士的案件開庭的日子,法官就李女士與朋友的債務糾紛做出判決,判男方一個人承擔這筆債務。因男方名下已經沒有能執行的財產,在執行法官和律師的建議下,2018年4月,李女士再次提起訴訟,要求撤銷男方將財產無償贈與女方的行為,目的是將財產恢復到男方名下以便執行。訴訟下來之後,執行法官表示依然沒有辦法執行,需要李女士再打一個官司——代位析產。相當於李女士要代替自己朋友這對夫妻把財產進行分割。

當李女士拿著執行判決書再次找到執行法官時,執行法官依然表示無法執行,因為審判法官只判了夫妻名下的房產各佔百分之五十,沒有判各佔百分之五十之後房產的用途。為此,李女士還要再打一場關於共有物分割的官司。

面對這一場又一場的官司,僅僅只是聽的人都已經覺得繁雜不堪,對於李女士這樣一位不懂法律的普通當事人來說,就是難上加難。這條艱難的討債之路,李女士又該如何走下去呢?讓我們看看巨曉平律師如何支招。

律師支招

欠款多年不還,好友變老賴!我該找誰說理

在聽完李女士的陳述後,巨曉平律師表示,對方的所有做法已經可以明確的看出就是為了應對不想還款的事實。

在李女士第一次訴訟中,關於債權債務的關係如果沒有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話,在李女士已經做了撤銷權之後,巨曉平律師認為,此時執行,還是相當有依據的。後面李女士提起的代位析產以及現在準備要提起的共有權分割這一塊,巨曉平律師認為,是增加了當事人的訴率,增加了維權的負擔。

首先李女士作為債權人,對這個物沒有享有物權的情況下,李女士有沒有權利去提起共有物分割的訴訟是值得商榷的,巨曉平律師認為,在立案的時候會遇到一定的障礙。雖然咱們國家現在實行的是立案登記制,也就是說,只要我們有訴求主體明確,都可以去法院要求受理並登記立案,但是在立案之後,將來的訴訟中,主體有沒有權利,也就是李女士有沒有權利,可能會正成為這個共有物分割訴訟中最大的障礙。

巨曉平律師建議李女士,先確定第一次訴訟有沒有過再審的期限,如果沒有過建議將重心轉移到第一次訴訟中,可能這樣做會更有效。如果已經過了再審的期限,那麼建議李女士將重心放在撤銷權訴訟之後的執行上面。在執行救濟中,一般都是在一審判決法院去申請執行,如果一審法院不執行的話可以向他的上級法院申請執行。上級法院有權要求一審法院進行執行或者直接提起到上一級法院,要求自己來執行,都是可以的。

最後,巨曉平律師表示,在李女士的案件中,還有一個關鍵的問題,如果被告存在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話,李女士可以考慮提起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的自訴,這一點可以

做為李女士案件的一個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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