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訴至法院索「欠款」 法院駁回起訴

中國法院網訊 (趙延麗 艾家靜) 近日,針對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在依法審理過程中發現,此案涉嫌“套路貸”,遂駁回原告訴請,並將涉嫌犯罪相關線索及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據瞭解,就在民事裁定書發出當日,這起案件中的原告王某就因本案款項涉嫌詐騙被立案偵查。

“確實簽了借據,也按了手印,銀行轉賬記錄等證據也有,這就是所謂‘套路貸’中的最後一環。”承辦法官告訴記者,意圖藉助法律途徑,通過民事訴訟侵害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是“套路貸”的慣常“套路”。不過,法院法官也掌握著借貸事實審查的豐富“套路”,黑惡勢力的下場就是“自撞槍口”。

借據寫五萬,實際借六千

“原被告系朋友關係,因被告需要生意資金週轉向原告借款5萬,並出具借據,約定借款利息為月利2分。還款日後被告一直不予歸還,遂訴至法院。”2018年7月,王某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要求被告徐某返還借款及利息共計5萬餘元,並提供了按有徐某手印的借據,以及相應款項的銀行流水憑證。

接案後,承辦法官找到被告徐某,他對案件事實的陳述與原告大相徑庭。“我與王某根本不認識。事情的起因就是2017年6月,我的信用卡到期急需還款,手頭沒錢就向一家小貸公司借了6000元。”徐某表示,當時自己被帶到某寫字樓的一間辦公室裡,當場簽下借條,上面寫著“借款2萬元”,然後他們現場就給了我2萬元現金,然後我拿著錢他們拍了照片,之後就馬上有人拿走了1.4萬元。

那麼,實際6000元的款項,是如何變成5萬元的呢?徐某表示,“那6000元當時約定每週還700多元,我一直還了大概5周左右,那家小貸公司就說公司要搬遷至上海,要我提前還款,第二天到他們公司,我說沒籌到錢,他們便派了兩個人拉著我去其他三家小貸公司借貸,每個公司借了2萬元,流程都和之前一模一樣。不過這次實際借到錢,都被第一家的人拿走了說是還第一次的貸款。”就是這樣的“套路”之下,徐某身上的債務越背越多。

“實在不敢跟家人說,也不敢報警。因為他們知道我家的地址。”據徐某表示,這些小貸公司的“業務員”曾對他進行過恐嚇毆打。

莫為“無抵押、低門檻”所惑

法院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當被問到從事職業時及上班地點時,原告先是支吾不清,後又前後矛盾。在回答審判員“你是否經常向別人出借款項?”問題時,原告王某回答說,從去年到今年大概有十幾筆。承辦人通過梳理和原告有經濟來往關係的賬戶所有人發現,這些小貸公司都有資金往來,很可能是王某等人以公司名義招攬客戶,騙取客戶簽訂虛高借據,再通過僱傭所謂的“業務員”以各種手段“追債”。

據悉,“套路貸”是黑惡勢力涉足民間借貸市場的典型手段,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和社會和諧穩定,社會危害性大,群眾反映強烈。

承辦法官提醒廣大民眾,“套路貸”往往是通過虛增債權債務、製造銀行流水痕跡、故意失聯製造違約等方式,形成證據鏈條,試圖藉助民事訴訟實現非法目的。作為借款人,要加強風險意識,莫為“無抵押”“低門檻”“秒放款”等虛假借貸廣告所惑。一旦誤入騙局,要敢於揭發、勇於維權,積極配合公檢法部門的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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