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法院裁定7月參院選舉為“違憲狀態”

據日本共同社10月24日報道,日本札幌市一名男性選民(45歲)認為“一票之差”(每名議員代表的選民人數差異)最大達3.00倍的7月參院選舉違反投票價值平等、屬於違憲,起訴要求認定北海道選區選舉無效。札幌高等法院(審判長:富田一彥)24日就此案作出判決,認定選舉為“違憲狀態”。原告關於選舉結果無效的訴求被駁回。

富田就判決理由指出,“選舉時投票價值的不均衡程度達到了產生違憲問題的顯著不平等狀態”。

2個律師團體向日本全國14個高院或高院支部提起同樣訴訟,這是繼高松高院之後的第二個判決。高松高院稱“3倍這一投票價值的差距從常識來看也難以容許”,判定為違憲狀態。

2016年上屆日本參院選舉(最大差距3.08倍)之後,定額增加6個席位(埼玉選區2個,比例代表4個)的修改後《公選法》成立,差距略微縮小。此次參院選舉每名議員平均對應的選民人數最少的福井選區和最多的宮城選區的差距達到3.00倍。北海道選區為2.33倍。

原告方主張稱:“修改後的法律在徹底調整選區劃分方面不充分。”被告北海道選舉管理委員會方面則以並非處於顯著不平等狀態為由,要求駁回原告訴求。

2016年日本參院選舉引進了將2縣合併為1個選區的“合區”,以往5倍左右的差距得到大幅縮小。2017年最高法院就2016年參院選舉的差距判定“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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