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平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文勇受贿案一审判决

2019年10月10日,由平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平南县公安局原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六陈派出所负责人陈文勇受贿一案,经平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文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陈文勇退出的犯罪所得人民币十五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分享到:


相關文章: